据加斯·尼克斯所说,《萨布莉尔》的构思起源于一张哈德良长城的照片。画面上,城墙前是如茵绿草,城墙后是皑皑雪山。
作为“古国三部曲(The Old Kingdom Trilogy)”的开篇之作,《萨布莉尔》在澳洲与美国荣获多项提名与奖项,出版当年就囊括了首届澳洲奥瑞丽丝奖(Aurealis Awards)的最佳奇幻小说奖和最佳青少年小说奖。单从这两个奖项中也不难看出它的定位——青少年奇幻小说。
《萨布莉尔》首先是一个关于善与恶的故事。——不是形而上意义上的善恶二分,而是简单纯粹的童话式正邪之争。役亡师与亡者,背叛者与被背叛者,女主角与她贯穿全篇的对手……作者并不想与读者讨论为何善之为善,恶之为恶,只将一切直白清晰地展现在文字间。即使是最为正邪莫测的莫格,在不同场合下也表现出其明显的善恶趋向。
这是一个关于父与女的故事。从某种程度上说来,萨布莉尔对阿布霍森的感情比她对塔其斯顿的好感更加真实可信。开篇时,她是一个沿父亲的足迹踟躇而行的女儿,但随故事发展,她作为阿布霍森继承者的身份逐渐彰显。阿布霍森扶着女儿从冥水中跑过时,这一景象仿佛“传承”二字的具现化。阿布霍森本死于罗吉尔的设计,但他作为役亡人的身份也是随女儿的长成而划上了句号。父母的生命总是不知不觉地为子女所取代,新旧传承也因此成为文学作品乃至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
这也是一个关于生与死的故事。生命与永死间的瞬间过渡在书中延展为一道漫长的冥水,以及只有役亡师与灵体才能往来其间的冥土九门。“万事万物,必有其终”,如阿布霍森所说,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历代阿布霍森不仅引渡着不愿安息的死者,也以淡定的仪态审视着因死亡而完满的人生。“一些在现世暧昧不明的问题往往只能在冥土中找到答案。”——也许只有站在生与死的高度,才能摒除眼际耳畔种种浮丽喧嚣,进行更为沉静的思索。
当然,你也可以在这个故事中看见责任,看见勇气,看见忠诚。你更可以对以上阐释大摇其头,将它们忘到脑后。对每位读者来说,同一故事的意义必然不尽相同,只有你才有权力判断自己在其中看见了什么。
古国三部曲发生在一块由界墙一分为二的大陆。界墙以南,是类似二十世纪初英国社会的安塞斯蒂尔;界墙以北,是为咒契魔法,肆行魔法,以及各种神秘力量主宰的古国。古国中,几乎所有役亡师都遵行肆行魔法之道,身为咒契法师却又能熟练运用役亡术的,只有阿布霍森一族。
文中对冥土景象的描述,以及役亡师仰仗音律与摇铃的施术方式都是着力表现的重点(尼克斯表示他关于冥土的主意主要是受到了“地海”系列和希腊神话的影响)。在《萨布莉尔》中,对冥土前四环的景象有详尽的描述,但直到三部曲终章《阿布霍森》时,九环九门间的冥土景象才全数展现在读者面前。加斯·尼克斯并不急于阐释自己的设计,而是不动声色地把各类概念直接展示在读者面前。读者仿佛被蒙住双眼后引入密室,和萨布莉尔一起,渐渐摸索出古国的全貌。他文风稳健,穿插使用奇喻,在场景描写方面颇具特色。《黑暗元素》三部曲作者菲利普·普曼称赞尼克斯笔下的世界“与我们的世界同样具有四度空间的真实感,匠心独具,创意十足”。
其实,无论从背景与情节设计,还是从行文安排上看来,加斯·尼克斯都可算中规中矩的传统派。阅读经验丰富的读者可以轻易嗅出一些青少年小说与影视作品中的老套路来:身世奇异的年轻主角,牙尖嘴利的动物伙伴,品味低劣的反派,电脑游戏式的场景转换……塔其斯顿的出现更是让全书隐约带了点“王子复仇”的味道。很多本来可以深入挖掘的看点都在快节奏的情节推进中一带而过,如罗吉尔和塔其斯顿的关系,以及莫格在漫长的岁月中对阿布霍森家族的复杂感情。一切都仿佛一部场景华美,节奏明快的迪斯尼动画。经过一系列看似无法逾越的艰险与几乎无法避免的牺牲,雨过天晴,喜乐再临,王子与阿布霍森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自然,可以说这是文章的败笔。可预见的“套路”无疑是削弱阅读乐趣的祸首之一。
但是,当你想起这本小说的读者定位,回忆起自己的少年时代时,也许嘴角也会扬起一抹笑容。——难道我们不是在看到穆法沙之死时,就预见到了辛巴登上荣耀石的结局?
1963年,我出生在墨尔本。当时世界运转如常,没有任何异象。——真的,那天只有一支铜管乐队倒退着从窗外走过,七只渡鸦在他们头上盘旋不去。……我的姓尼克斯本来是个由维京人带到英格兰的日耳曼词儿,意思是‘水怪’或者‘水妖灵’,《大英百科全书》说这种绿头发的小妖怪喜欢跳舞,对人类怀有敌意,十分危险。”(引号中文字节选自加斯·尼克斯的《异想天开自传》,下同)
加斯·尼克斯,1963年出生于澳大利亚墨尔本,不久就随全家移居堪培拉。他受家庭环境影响,从小就对阅读和写作兴趣浓厚,一入学就成为了当地公共图书馆的常客。尼克斯的工作经历十分丰富。离校后他先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同时在预备队中服役。决意成为职业作家后,他重回象牙塔,从堪培拉大学拿到专业写作学士学位。再次毕业后,他在书店工作了一段时间,便于1987年移居悉尼。此后,他涉足过出版业,当过资深编辑,给技术公司当过公关与市场顾问,也做过一段时间的文学经纪人。后来随写作计划的不断扩充,他终于辞去工作,成为一位职业作家。
“第一次欧洲旅行期间,我写了一些小故事,还有部半半拉拉的奇幻小说。——不骗你,那东西糟糕透顶,可怕极了。(现在这部手稿放在一只加有三重大锁,用链条五花大绑的箱子里。那箱子被埋在一个非常深的地窖里,地窖上还盖了厚厚一层水泥。)”
尼克斯把自己的写作过程分为灵感,计划,手书,录入,修改几步。他坚持先以纸笔打出底稿,再将它们录入电脑。一来,这样做可以促使他录入时对初稿多加完善;二来,纸制笔记本也比手提电脑方便携带得多。旅行经历和尼克斯的写作生涯相辅相成,对他的创作助益良多。不到二十岁时,他就用在政府机关和军队时存下的钱进行了第一次欧洲旅行。1993年,他从伦敦出发,经土耳其,叙利亚,约旦,伊朗,追溯亚历山大大帝和丝绸商人们的足迹,最后抵达巴基斯坦。这两次旅行途中,他都坚持沿途写作。第一次欧洲旅行时写下的些“小故事”中,有一个叫《山姆,汽车,布谷鸟》(Sam, Cars and the Cuckoo, 1984)的短篇便成为了他发表的第一篇作品。而古国三部曲的第一本书——《萨布莉尔》,则是在1993年那次旅行中诞生的。
“《萨布莉尔》的前半部分是在那次旅行间完成的。我一直习惯第一稿采用手书,因此,写下这些文字时,我不是坐在叙利亚的十字军城堡墙头,就是待在土耳其的罗马遗迹或是伊斯法罕的花园里。1994年,我在悉尼完成了这本书。那时我的公寓在一座可以俯瞰悉尼港的高楼上,而这高楼又在一座高山上。屋子很小,盛满阳光和海风,迄今为止,我所有住所中,那小公寓是最接近法师塔标准的。”
古国三部曲的后两本小说——《丽芮尔》(Lirael)和《阿布霍森》(Abhorsen)——分别出版于2001,2003年。故事发生时间已是塔其斯顿执政十四年后,两本书均以身为坷睐一族成员却并无预见能力的丽芮尔为主角,对咒契的另一支血脉——坷睐家族——及其住地坷睐冰川做了更为详细的描述,也完善了古国与冥土的设计。后两部书中,莫格这位在《萨布莉尔》中广受读者欢迎的阿布霍森家臣依旧毒舌不休,书也加入了丽芮尔的狗伙伴等新角色。时隔七年,尼克斯在行文方面更为熟练,《阿布霍森》在美国甫一出版就身居纽约时报青少年书榜第三名。可以看出,尼克斯延续了前作的读者定位,依旧采用了善恶交锋的主线。
除古国三部曲外,尼克斯的作品还包括“第七高塔”系列(The Seventh Tower),独立的《褴褛巫婆》(The Ragwitch)和《影孩》(Shade’s Children)。另一个比较重要的系列则是一个全套七本书的故事——“王国之匙”(The Keys to the Kingdom)。这套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通过一座只有自己才能看见的房子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故事。整个故事关于七德七罪,发生在一周七天之内,分别以每天的名字命名,目前已经出版到第四册。
“我和阿娜住在悉尼科奇沙滩边一套堆满了书的可爱公寓里。常常会有笑翠鸟飞到窗边来,等着我喂它们烤肉吃。黎明时也能听见彩虹色小鹦鹉的嘀咕声。这里一年有七个月可以游泳。——不过,归根到底,悉尼是个有四百万人口的大城市。人一多,自然有相应的趣味,也有相应的问题。”
也许就在你读着这行字的时候,加斯·尼克斯正待在他的公寓里,为笑翠鸟喂着烤肉,为孩子和不再是孩子的人们编写着现代风味的奇幻传说。若是按人如其文的道理推来,我们不难想象以下的画面:这位架着幅眼镜的温和中年人赤脚站在窗边,向窗外盘旋的美丽翠鸟招摇着手中的美味。他的脸上是四平八稳的微笑,口中却向掠过他面前的每只鸟儿喃喃自语:
你好,今天过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