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翔网 | 幻翔电子杂志 | 星空日志 | 飞翔电台 | 幻游百科全书 @Fance.net

*使用本论坛,表明您已同意遵守论坛守则。| 论坛守则 | 全站每个附件下载仅需一个金币 | 飞翔音乐版(On / Off)
发新话题
打印

罗苹·荷布的自我介绍

罗苹·荷布的自我介绍

罗苹"荷布
(Originally written for inclusion in Alienisti for Finncon, 2004)
                           翻译:子夜
(Finncon是欧洲最大的科幻会议之一,当2004年的Finncon在韦斯屈莱市举办时,罗苹"荷布是当年的特邀嘉宾之一,因而韦斯屈莱当地的科幻杂志Alienisti主编伽希·万尼卡南邀请她写一段文字作为应景。其最终的产物便是以下的这些文字了。)

伽希交给我是个很普通的任务:罗苹"荷布能不能为快要开始的Finncon在Alienisti上面刊登一篇大约五千字的小故事?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应该说“不”才对的,因为罗苹"荷布似乎没有写出任何篇幅短过中篇小说的文章的能力。她的写作风格并不合适写出比那更短的故事了。然后伽希说写一篇 “Megan Lindholm”的故事来替代也可以,不过我告诉他,我不想这么做。我的两个“nom de plumes”在写作风格和故事主题的选择上差别很大,我不喜欢用哪一个的东西来替代另外一个——那么做的话,会让人觉得好像在餐馆里点了鱼肉料理的客人却发现餐桌出现是鸡肉一样。

不过,伽希给了我不少的时间,所以我决定还是试一下。我花了好几个星期,想方设法把罗苹"荷布式的故事弄得短一点,短得足够合乎伽希的要求。可我最后还是无能为力。对我来说,短篇总是最困难的一种文体。不仅是我根本不知道该写什么的时候,甚至是我想到了合适的主题,写作它的过程也是最困难的。我意识到这事强求不来,如果没有灵感,无论我多么想写也是什么也写不出来的。最后,伽希建议我写一篇三千到五千字的自我介绍,我必须承认(尽管这样让我觉得很不爽)这个主意确实行得通。

不过,这想法也不是没有问题。我的那些基本资料在网络上很容易就能够找到。我自己在robinhobb.com上的主页上有一个“常见问题解答”,那里几乎把一般采访里会出现的问题全部都答到了。那些问题我自己都已经答腻了。最后我决定接受伽希的建议,写了这篇文章来介绍我自己,我希望正在读这个的读者不会有无聊的感觉。

我现在已经五十多岁了,我的写作生涯几乎是从我开始学会写作的时候就开始。在我还很年轻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想成为作家。那个时候,我很明白靠写作养活自己并不是件很现实的目标,只有很少的作家(甚至是职业的作家)可以光靠写作过活。尽管如此,我仍然没有放弃我的野心,即使我意识到了,我可能得靠当记者或者餐馆侍女来挣钱买面包,才能继续享受写作的乐趣。可以光靠当作家就能养活自己是一件无与伦比的事情,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能靠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来挣钱的我是多么的幸运。

当我大约十岁的时候,我的家从加利福尼亚的圣拉菲尔县搬到了阿拉斯加的费尔班克斯市。我的父母觉得我们这些孩子性子太过傲慢,日子得太“轻松”了。他们决定我们的生活中若是能多面对些挑战的话,我们的人生也能从中获益。我真心地承认,他们是对的。在那之前,我们人生中最大的问题只是能不能在街角的便利店关门前从母亲那里要到足够的钱,去买薯片和可乐。我父亲那时也有些厌倦了他的工作,看过几份《阿拉斯加杂志》之后,他相信这个家值得一搬。

对我的哥哥姐姐们来说,这简直就是种文化冲击。我们离开了阳光明媚的加利福尼亚,抛弃了舒适又便利的生活,迁徙到阿拉斯加的腹地。我们在迁入的是一间用原木搭成的房子,屋子本身还没有彻底完工就被旧主遗弃。我永远也忘不了我第一次看到它时的感觉。我父亲开着一辆大众牌的房车,穿过加拿大,进入阿拉斯加,当我们在那里安顿下来之后,这车就成了我们的家用车。我们开着它奔驰在石子路上时,不断会有溅起的小石子敲打着车的底盘,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摇晃着一个装满了玻璃弹珠的罐子。我还记得我们穿过那些石子路时,车后扬起的大片大片的沙尘久久地漂浮在空中。

当我们拐入那条通往我们“新”家的小路时,在路的中间长着许多的小树,显然这路已经很久没人走过了。我父亲直接从树丛上开了过去,小树们先是被车压倒,但等我们过去,它们又站了起来,这让我们看起来像是被它们给围困住了。桦树和白杨的枝叶遮盖在车道的上方,像是一条隧道,让人觉得仿佛真的步入了另外的世界。房子原来的主人大概清理过房子的四周,但是因为太久没人住过了,那里又长满了树,只不过没有一棵树的树干直径超过三英寸,那是片小树的树林。

在房子之前的主人离开后,屋子坏掉了窗户又被人偷走了门,风雨潮气什么的都得门而入。屋子里满是发了霉的家具和变成了耗子窝的烂沙发,房子的地下室也是又黑又臭。我们的第一项工作是把房子里的东西都拿到外面去,然后再看看是该把它们烧了还是扔到垃圾场。在地下室,我们还得推倒被霉菌腐烂得一塌糊涂的隔墙。等我们干了一整天的活儿后,我们却洗不上热水澡,因为屋子里没有水管。我们得自己打水,然后在炉子上把水烧热,而我母亲必须在露营用的丙烷炉上炒菜。对我和我的弟弟们来说,这是次非常美妙的露营。可我的姐姐们已经十几岁了,我想对她们来说,这简直就是恶梦。

我们花了一个还是两个月的时间,焦急地整理房子,至少在冬天到来之前,让这屋子变成可以住人的地方。我们得给房子装门装窗户,布置电线,安装水管,还得配好隔热板。我们是七月中旬到达的阿拉斯加,那里的天气和芬兰很相像(包括极昼现象),在下雪之前,我们得把所有要做的事都给做好。不须说,我们这六个孩子很快就学会了好多关于木匠、水管和电力的知识。

我想使我成为作家的因素里,搬家到阿拉斯加的这件事是我所有的经历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一只驼鹿,更别说帮手剥皮宰杀驼鹿了。在加利福尼亚,我们的土豆和胡萝卜都是从百货店里买现成的。可在阿拉斯加,我们家的菜园差不多有半英亩地,从整地播种到最终收获,家里的孩子们都得帮手。

我想我在我的作品中写了不少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当然,我自己并不是活在中世纪,而这点经常会是奇幻故事里的一个缺点,但我对于一些在那个时代很普遍而现在却不那么普遍的事情(这些事情通常很费时)熟悉得有些过头了。我觉得我的父母在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让我们去经历这种生活。一般读者在看奇幻小说的时候都会“刻意不去怀疑”作者。当描述龙的习性的时候,我想让读者相信我知道我自己在说些什么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我描述养鸡的要点或者给房子安屋顶的细节时候让他们觉得我知道我自己在说什么。我是个完美主义者,不仅仅是在做调查的时候,我会尽力去体验我要写的那些事情,这样才能在故事中加入一些切身具体的细节描述。

和很多有志成为作家的人一样,我在十来岁的时候就开始坚持写日记了,之外,我还写过一大堆很糟糕的诗歌。幸运的是,那些作品大部分都已经散落遗失,我用不着担心它们可能会被出版出来了。我认为对年轻作家来说,写日记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练习方式,我经常会建议别人开始学习写作要从写日记开始。一方面,写日记可以让人了解如何将自己想的东西用文字表达出来;另一方面,早先写的日记将会成为很有用的参考资料。很多我在十多岁时写的日记都遗失了,对此我一直都觉得非常遗憾。要知道,我剩下的那些日子在我写作的时候起了很大的作用,每当我要以一个年轻的人的视角来记叙事情的时候,我在那个年纪时写的日记就可以帮助我回忆起当时我的心境。

我17岁的时候从当地的阿拉斯加高中毕业,然后去科罗多拉州的丹佛上大学。从阿拉斯加的费尔班克斯搬到像丹佛这样的大都市是个很新奇的体验,可同时也让我有些仓皇不安。当时,丹佛的空气污染相当的严重,让我吃尽了苦头。同时,这座“里高城”的海拔也让我颇难适应。在那儿,我学业进行得倒还顺利,不过我并不觉得我学到的东西对当个作家有什么帮助。我在那上过的唯一一个创造性写作班,教那门课的是一个对各种流派的写作都知之不深的导师。记得一个学生写了篇吸血鬼故事交给了导师,可导师却在班上羞辱了他,他简单地评论道,“我不认为我们应该在这玩意上浪费时间,”然后就跳过了他,去评论下一个学生的作业。我很没胆量,交上去的是一篇重在人物塑造,却完全没有什么情节可言的心理描写。我知道这根本就不算是个故事,因为里头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可不管如何,导师作了些评价,还称赞了几句。我在那门课上拿到了个“A”,可我唯一在课上学到的东西只不过是该如何讨好我的导师。

我只待了一年,就离开了丹佛大学,回到了费尔班克斯,跟一个我交往了一年的渔民结了婚,然后随我的新婚丈夫去了科迪亚克岛(那是阿拉斯加离海岸线不远的一个大岛)。那个时候,岛上的居民不多,我们住在一个叫做奇尼拉克的小村子里。那时打鱼可是件很让人郁闷的事儿,因此我丈夫在卫星接收站找了份工作,而我则发觉自己手头有了大把的时间。因此,我第一次开始尝试写故事,并开始投稿。最开头,我想写儿童读物,因为我以为孩子的书会比较好写。我很快发现事情才不是那样,因为儿童杂志对字数的要求很严,而且又要求用简单的词汇也能写出好故事来。这对我来说是件苦差事,不过我想这个经历让我打下了不错的基础,了解了对一个故事来说,什么才是最关键的。

我的写作大多是在不断经历的尝试和错误里学来的。我在一台史密斯"卡罗拉牌的电子打字机上写作,小心翼翼地把我的每个故事变成白纸上的碳字,并用涂改液修改我犯的错误。(几年之后,当我开始用电脑的时候,我意识到,我作为一个作家,早期我所干的“打字”要比“写作”来得更多。因而,对我来说,这就是当今电脑的文字处理系统最令人惊叹之处。在还没电脑的时候,如果我在一页纸上犯下了三个以上的错误,我就会把那页重打一遍。如果我要在故事的第二页里加入一句话,我就会把后面的全部故事都重打一遍。我现在可以在电脑屏幕上任意地剪切、粘贴,以及修改,可以这么做实在太让我高兴了!)在奇尼拉克当然是没有作家组织可以加入的,最近的图书馆也在科迪亚克镇上,要去那儿得花上好几个小时。我没有老师可以教导我写作,因此,尽管我18岁就发表了第一篇故事,可之后的作品则都难得付梓,只会断断续续地出现在各种刊物上。这让我的学徒身份维持了很长的时候,我经常会这么假设,如果我能住在个可以和其他作家或者想当作家的人相互交流的地方,我的成功会不会来得更快些。

在接下来的十年里,我们搬过几次家,并且有了三个孩子。我在不同的地方做过好些不同的工作,像是管理电器商店,在餐厅里帮人送批萨和啤酒,或者为当地的报社当临时记者或者摄影师。尽管孩子和工作都占了我不少的时间,可我仍然坚持写故事。慢慢地,我作品为我赢得了些名声。我也很快意识到了,我最喜欢读的类型是科幻和奇幻作品,或许我就该写我最喜欢读的类型。我向那些主要杂志投的稿几乎没有被发表的,不过在那些小型的“爱好者杂志”上却取得一些成果。这些自费发表的奇幻和科幻杂志大多都是某些人的心血的结晶。我欠了这些小发表量刊物(比如,Gordon Linzner’s Space and Time)的编辑们很多的人情。在这个类型中,我所卖出的第一篇作品被收集在一个名为《女杰!》的短篇小说集中。故事的名字是“Bones for Dulath”,作者是Megan Lindholm,这同样也是Ki和Vandien这两个角色第一次出现的作品。这个短篇集由洁西卡"阿曼达"西尔芒森编辑,它最后获得了当年的世界奇幻奖,因而我的作品也籍此被超乎预期的大量的读者所读到。

在1982年,我卖掉了我的第一本书,书名是《Harpy’s Flight》。这是Ki和Vandien第一次出现在长篇小说里,接下来,很多我很快又发表了其它的一些书。在后面十年里,我一直以Megan Lindholm这个名字写着奇幻和科幻小说。不同于互联网上经常可以看到的那些报道,尽管我从未赢得过轨迹或者星云的奖项,可我很自豪地说,我曾几次挤进过这些奖项的最终投票。尽管我获得过一些成功,以及不错的评价,Megan Lindholm还是只能算是中等程度。“中等程度”是个很麻烦的地方,这说明了你已经不再是个“新”作家,却又还未能取得某种程度的名声和财富。这种程度的作家的日子挺难过,因为你不仅要像别人一样工作,还得找时间来写作。就我而言,我还有三个孩子要照顾,甚至我时常还得像个单亲家庭的母亲一样过日子,毕竟我丈夫是个渔船上的技工,他的工作经常让他不得不在海上一次就待上六、七个月。我们住在很乡下的地方,最近的城镇是华盛顿州的罗伊镇。我们在家里养了鸡、鸭、鹅,还有上百只的鸽子。我自己有个菜园子,每年我们还会弄两头猪,养着留作食用。因而,除了写作外,我还有孩子、菜园子、家禽、家畜和各种临时工作需要打理,我的日子过得很忙碌。我当然想要当个作家,可我大多数的邻居却只知道我能提供优质鸡蛋和鸭蛋,并不把我当作家看。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这点,因而慢慢地有些想要放弃写作的念头了。

然后,大约是1990年吧,我开始和史蒂文"布拉斯特合写了本书。我和史蒂文是我们一起为艾玛"布尔编辑的“Liavek”小说集写故事的时候遇见的。我们后来发觉,就对待写作、魔法、和故事角色的问题上,我们有非常类似的观点。就在那时,史蒂文给我送了他刚开始些的小说的第一章。他写的是一个现代都市奇幻故事,而且他还给我写了个附笔,说他觉得这故事里的魔法和我在《Wizard of the Pigeons》描写的应该差不多。他请我跟他一起完成这个故事。我自己很确信我不可能跟其他作家一起写作,而且我肯定也没有时间这么做。可这故事勾起了我的兴趣。几乎只是因为好奇,我为他写了这故事的下一个章节,然后送回了给他。不久之后,他的回信出现在我的信箱里,里头装着第三章。我便加上了第四章。

在接下来一年半多的时间里,史蒂文和我就这样来来回回地交换着原稿。我们修订了前面的章节,做了些修改,并互相在文为对方制造难题(有那么一次,我有计划地把史蒂文的全部角色一个接着一个地都给杀掉了。不过他也很聪明地把他们又都给救了回来)。不久之后,我们之间的分工开始有些混淆了,并开始使用对方的角色。那时我还不知道有E-Mail这种东西,所以我们就靠一般的信件来往写完了整本书。我仍然还在写我跟出版商已经签了约的书,不过这本书有些不同。我总是满怀期待地等着后面的章节。史蒂文和我只是纯粹地为了好玩才些它的,我们既没有写作提纲,也没有想要出版的念头。我们只是按照故事的线索来引导故事的流向,因而当这故事自己找出了结局时,我们两个都大吃了一惊。我们在旧金山见了面。史蒂文是去那听Grateful Dead乐队的音乐会的。过了周末,当弗雷德去逛城里的那些海洋博物馆的时候,我和史蒂文则在一家宾馆的咖啡桌上对这本书做了第一次全文的修订。后来,我还去过明尼阿波利斯一次。我们一起坐在他的电脑屏幕前,做了最终修订。我本来是预期我们会在某些细节上纠缠个不清。然而,我们却发现我们总是轻易地就达成了共识,这实在是太奇怪了。我认为这是我一生中最写得最快乐也是最轻松的作品之一。而这些原稿最后就变成了TOR出版社出版的《The Gypsy》。

对我来说,《The Gypsy》的写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历。这不仅仅是因为我跟布拉斯特的合作(尽管这也给我带来了些截然不同的乐趣),而是因为这次经历让我想起了我当初为什么想要当个作家。我喜欢让一个故事自由地发展,然后为它自己找出个合适的结局,可当时的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做过了。我想要强调的是,这让我尝试了一种独特的写作风格,这其中没有哪怕一丁点来自编辑的压力。它让我想起了我最初想要当个怎样的作家,并让我明白了,当你让你笔下的角色能尽兴发挥时,您会获得怎样的乐趣。

当我完成了我正在写的那些书,可以开始计划新作的时候,我打算再次从头开始。我想要做些完全不同的事情,做些像《The Gypsy》一样不仅有挑战性,而且也充满乐趣的事情。我当时给我的新书暂定的名字是《骏骑的私生子》。我打算要用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并且在故事里要用完全不同的笔触来写。我想是我的经纪人第一个提出,为了表现写作风格的转变,我是不是该有个全新的署名。我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建议,可想出这个名字却花了我好几周的时间。我取了“罗苹"荷布”这个名字,第一是因为我想要个男女通用的名字。在美国,“Robin”这个名字即可以给男人用,也可以给女人用。此外,这个名字里还带着些传奇故事,无论是“Robin Hood”还是“Robin Goodfellow”我都很喜欢。要想出“荷布”这部分则难得多了。我想要个短点的名字,比较合适印在封面上,并且跟“罗苹”那部分也配得来。我认为 “Hobb”听起来确实很像是那么回事,既会让人想起“hobgoblin”,也会让人联想到“hobbit”,可我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是我的经纪人给我打电话,跟我说他马上需要个名字时,我没怎么认真思考,就随便这么定下来的。

在各种访谈中,大家似乎都很看重这次换名字的事情。可对我来说,当时看起来并不是个多么重大的决定,对于人们把名字的重要性看得那么高的这件事,我总觉得有些迷惑。我曾经被问道过,我是否感到羞耻,因为我“不得不用改名字来获取成功”,或者我是否有蒙蔽欺骗读者的感觉。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这类的事情。如果非要说的话,这有点像个玩笑,不过更多地是在于,这像是个能让我在写作技巧上更进一步的方法,以及让我摆脱我自己给自己在风格上造成的禁锢。在奇幻和科幻写作领域里,一个作家有好几个不同的署名完全不是件稀罕事儿,甚至在某些杂志上发表的时候还会用“公用笔名”。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人们对名字这事儿关注得有些过多,我自己是更希望他们把注意力更多的放在故事上!

我还继续在用Megan Lindholm的名字写短篇,我电脑里也还存着几篇属于这个笔名的长篇小说的纲要。如果我一天里的时间能多出两倍来,我很愿意同时用这两个名字写小说。而就现在而言,荷布写的那些书都是那么的长,我只好满足于时不时地抽空写两篇Megan Lindholm的短篇小说就行了。

现在,我住在华盛顿州的塔科马。这座城市位于美国的西海岸上,就在西雅图南面一点的地方,离加拿大的南部也不是太远。如果我非得住在座城市里的话(现在就是我非得住城里头的时候),那么塔科马是个很好的地方。我们这儿不像西雅图在文化艺术上有卓著的名声,可我们在这儿照样可以做得不错,非常感谢你。我们的城市是座蓝领的城市,城中有个巨大的船港和火车终点站。我们城市有193,000的人口,人口年龄的中间数是33,因而我们的城市非常的年轻。我们是个多民族的城市,文化上的多样性比大多数的美国城市都要丰富。最近涌入我们城市的移民大多来自俄罗斯。我很兴奋地看到超市的标签上又新加入了斯拉夫字母。

尽管我们是一个工人的城市,可我们也有我们自己的艺术。我认识的大多数塔科马业余艺术家都只是:业余艺术家。他们在维持着“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艺术创作。我非常喜欢塔科马的氛围。我住在一个中产阶级的小区,我的邻居基本上都是教师、护士、工程师,或者建筑工人。就我所知,我是这附近唯一的一个职业作家。这里是一个类似于Ray Bradbury所描写的社区,孩子们在十字路口打垒球,甚至会把一整条路给封锁起来,好玩街头冰球。可没人介意,他们玩得很小心。我们的社区被称为 Proctor District。我很喜欢这里的一个原因便是,从我家里出发,我可以靠步行去到剧院、杂货店、图书馆、邮局以及各种零售商店。这在很多的美国城市里都是不可想像的,他们的居民区跟商业区总是离得很远。

在我还是新作家的时候,我很少跟其他的作家有过交流。每年我会有几次的机会,去参加某个科幻会议或者其它的什么作家聚会,我才有机会跟其他作家来次海阔天空的闲聊。可以这么做让我觉得很愉快。我偶尔也会跟其他作家朋友联系,可奇怪的是,我们似乎大多都忙于写作,没空给我们的朋友写电子邮件。因而我日常交往的朋友便会有着各种不同的社会背景和工作。我认为这对我创造故事人物性格和他们的言谈有不小的帮助。我跟这些人而不是跟我那些同行们交流,让我了解到了很多普通的人平时的活动。观察一般人的日常生活是一个学习新东西的好途径,我认为这是一个作家理应具备的素质。在上个星期,我就学到如何用打“竖琴手的绳结”来修理坏掉的竖琴琴弦,以及如何用电子调音器来为竖琴调音。我得在这里强调一下,我自己并没有在学怎么弹竖琴,这只不过是父母在自家孩子决定开始玩一种新乐器的时候必然会学会的东西。

我现在正努力地写罗苹"荷布的第十本书。这是一个发生在不同于《刺客》的世界里的故事。一方面,我很怀念斐兹和弄臣,不过我很喜欢随着Nevare一起探索这个新世界。我经常会被问道,我是否还会写其它的《刺客》或者《活船》的故事。答案是,我不会拒绝再写本发生在那个世界里的书,只要我能想到个足够好的题材。不过不打算为了再写本《刺客》的书而随便找个故事,硬塞进那个世界里去。我收到了不少的电子邮件,向我指出,在《弄臣命运》完结之后,仍然有很多故事还可以说。我知道这没错,不过我比较喜欢在读者们还喜欢这个故事的时候就从舞台上撤离,至少要比弄到只剩我一个人还想谈论我这些角色的时候才停止要好。

我写作之外的时间,都被用在我的菜园子、两个孙子辈的小家伙和修缮一艘名为La Charmante的船上了。这船有三十五英尺长,是弗雷德的骄傲。罗伯茨造船公司制作了她的船体。在船上的主休息室里有张漂亮的大桌子,我希望我们能有一天可以驾驶着这船沿着加拿大的海岸线一直开到阿拉斯加去。如果我能一路上兼顾我的写作,那我就不会因为浪费时间而自责了。也许就是下个夏天,她就可以准备好进行一次这样的长途旅行。而现在,我们只是在做所有船主都很熟悉的那些工作:除锈、涂漆、重新布线,并且重新装修船舱,营造一个合适写作的环境。

好了,好了。我刚才算了一下字数,发现我还有差不多五百字的余裕可以利用。那我就再补充点一些你们可能在一般的访谈中听不到的事情。我非常希望能在 Finncon上跟我的读者们见见面。我可能不会跟每一个人握手,不过请不要认为我是刻意针对谁的。因为经常打字,我的手和手指总是很酸楚。我有时甚至会在我的口袋里装上一小袋冰块,所以我如果跟你们握手的话,我的手可能会让你们感觉非常的冰冷。

在论坛或者集会时,我通常都挺害羞的;其实,我认为大多数作家都很内向。我们花了很多的时间坐在桌子前,在电脑屏幕上来指挥我们想像中的人物。所以我可能看起来很安静,但不要因此而不敢开口跟我说话。我一贯不知道该怎么主动跟陌生人交谈,不过我很喜欢跟我的读者聊天。我正在跟着一个给旅行者看的芬兰语的教学CD学习,所以我说话的时候可能会试试我刚学的那点芬兰语。不过,也可能不会。

在结束这篇文章的时候,让我告诉你们在写作上我能给出的最好的建议,这也是我的写作中唯一的秘密——坚持不懈。每一本书都是一笔一画或者一键一字地写出来的,除此之外,别无它法。写作中没有捷径,也没有什么魔法能让你的作品自动完成。我我认为,很多年轻作家都会犯这么一个错误,他们会决定哪天他们会坐下来,然后一气写完一本书。我不认为任何人能够做到。相反,你该思考你今天要写怎么的一个场景,描写一个人物或者事件。每过一天,你多写一点,就像将珠子串到绳子上一样,这是唯一可行的。很快你就能将你脑袋里的故事,完整地写到纸上了。

衷心地感谢伽希和Alienisti给我这次机会。


Copyright 2004 Robin Hobb
看书、跑步、过健康的生活。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