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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幻小说][单作][《冰与火之歌》之列王的纷争][美国:乔治·马汀]

第22节:老奶妈却不以为然

可老奶妈却不以为然,而她的年纪比谁都大。"是龙,"她边说边抬头,嗅了两下。她的眼睛已经快瞎,无法看到彗星,然而她宣称自己闻得到。"那是龙啊,孩子。"她坚持。老奶妈始终不曾称呼布兰为"王子",过去如此,现在依然。
阿多只说了两个字:"阿多",他就只会说这个。
冰原狼依旧日夜号叫不止。城上的守卫低声咒骂,兽栏的猎犬怒声狂吠,马儿猛踢马厩,瓦德兄弟在火边颤抖,就连鲁温学士也抱怨晚上睡不好,唯独布兰不以为意。自从毛毛狗咬伤小瓦德之后,罗德利克爵士便把两只狼关在神木林里,可是临冬城的石墙会拿声音变戏法,有时候,他们彷佛就在布兰窗户下方的广场上,有时候,他敢发誓他们有如守卫一般在城墙上来回游走。他好想看看它们。
他时时注意到高挂在守卫室、钟塔以及更远处首堡上空的彗星,圆形的首堡十分低矮,石像鬼黑色的身形衬着远方紫红的天幕。曾经,布兰对这些建筑的里里外外、一砖一瓦都了若指掌,因为他全都爬过。他爬起墙来就像别的男孩跑楼梯那么轻松自如。过去,城楼的屋顶是他的秘密基地,残塔顶的乌鸦是他的知心朋友。
然而他却摔下楼去。
布兰不记得自己坠楼,但他们都这么说,所以他想应该确有其事。他差点就没命了呢。每当他见到意外发生的首堡塔顶那些历经风吹雨打的石像鬼雕像,便觉腹部奇异的一紧。如今他不能攀爬、不能行走,、不能奔跑、不能练剑,曾经的骑士梦已经灰飞烟灭。
罗柏离城出征以前,对布兰说过:他坠楼那天,夏天长嚎不止,之后他卧病在床期间,也依旧嚎叫不息。夏天为他哀悼,毛毛狗和灰风齐声加入悲鸣。而浑身浴血的信鸦捎来父亲死讯的那天夜里,狼群彷佛也知道了。当时布兰和瑞肯正在学士的塔楼上,讨论森林之子的种种故事,夏天和毛毛狗却突然仰天长嚎,淹没了鲁温的声音。
而今,它们又为谁哀悼呢?莫非有人杀了那个曾是他哥哥罗柏的北境之王?莫非他私生子哥哥琼恩失足跌落长城?莫非母亲或两个姐姐出了意外?甚或别的事,就如学士、修士和老奶妈想的那些?
假如我变成冰原狼,我就能懂得他们的歌唱,他满心期盼地想。在他的狼梦里,他总会飞奔登上比任何塔楼都要陡峭的冰雪峰峦,昂首立于山巅,满月临空,俯瞰一切,每次都是这样。
"呜呜呜~"布兰试着双手围住嘴巴,举头朝彗星呼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他嚎道,声音是那么笨拙,尖锐、空洞而颤抖,这只是小男孩的号叫,绝非狼吼。然而夏天却遥相应和,浑厚的声音盖过布兰的细微呐喊,接着,毛毛狗也加入进来。布兰再度开口,与之齐声高喊,好似一群伙伴。
喊声引来鼻子长瘤的守卫"稻草头",他探头进房,看见布兰朝窗外怪叫,忙问:"王子殿下,出了什么事?"
听他们称呼自己为"王子殿下",布兰总觉有些不对劲,但他确是罗柏的继承人,而罗柏是当今北境之王。他转头对守卫嚎叫:"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稻草头板起脸,"你别叫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守卫退下,把全身灰衣、脖子挂着颈链的鲁温师傅给找了来。"布兰,那两只野东西还不够吵?你就别再火上浇油了。"他穿过房间,摸摸男孩的额头。"这么晚了,你快睡吧。"
"我在跟他们说话。"布兰拨开他的手。
"要不我叫稻草头抱你上床?"
"我自己能上床。"密肯在墙上钉了一排铁把手,好让布兰可以用手在房间里活动。虽然行动迟缓又辛苦,而且使肩膀痛得要命,但他讨厌被人抱来抱去。"而且,我现在不想睡。"
"布兰,人都要睡觉的,即便王子也不例外。"
"我一睡觉就变成狼,"布兰别过头,望向窗外的夜色。"狼会作梦吗?"
"我想,所有动物都会作梦,可他们和人作的梦不一样。"
"死人会作梦吗?"布兰问,心里想着父亲。在临冬城下的阴暗墓窖,一名石匠正在大理石上凿刻父亲的容貌。
"有人说会,有人说不会。"学士回答,"死人则无法表示意见。"
"那树呢?"
"树?不会……"
"它们会的!"布兰突然肯定地说,"它们会作树的梦。我有时候会梦见一棵树,一棵鱼梁木,就和神木林里那棵一样,它在呼唤我。狼梦比较好,我可以闻到东西,有时还会尝到血的味道。"
鲁温学士拉拉磨伤脖子的颈链。"你该花点时间陪陪其他孩子--"
"我讨厌他们,"布兰指的是大小瓦德。"我命令你送他们走!"
鲁温脸色凝重,"佛雷家兄弟是你母亲大人的养子,她特地送来这里,你不能赶走他们,况且这样做也不对,若我们把他们赶走,他们该去哪里呢?"
"回家去啊!就因为他们,你才不让夏天跟我在一起。"
"佛雷家那孩子可没主动申请被咬,"学士道,"我也没有。"
"是毛毛狗!"瑞肯的大黑狼性子很野,有时连布兰都怕。"夏天从不咬人!"
"你忘了吗?夏天硬生生咬掉一个人的喉咙,就在这个房间!你必须面对现实,你们兄弟在雪地里找到的可爱小狼,如今已变成危险的野兽。佛雷家那两个小孩避开它们是明智的举动。"
第23节:要当真正的王子

"我们该把大小瓦德丢进神木林,他们爱怎么当河渡口领主随便他们,这样夏天就可以回来跟我睡了。既然我是王子,为什么没人听我的话?我想骑小舞,可酒肚子根本不放我出门。"
"他做得很对,狼林里危险四伏,莫非你上次还没汲取教训?难道你想被强盗抓去,卖给兰尼斯特家吗?"
"夏天会救我,"布兰倔强地坚持,"作王子的应该有权出海航行、在狼林里猎野猪和参加长枪比武才对!"
"布兰,好孩子,你何苦如此折磨自己呢?有朝一日,你或许可以做这些,但现在你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啊。"
"我宁愿变成狼,那样我就可以住在森林,想睡就睡,还可以去找艾莉亚和珊莎,我能闻到她们的气味,然后去救她们。罗柏打仗时我可以跟在他身边,就和灰风一样。我会用牙咬掉弑君者的喉咙,用力一撕,然后战争就结束了,大家都会回临冬城来。如果我是狼……"他嚎叫起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鲁温提高音量,"要当真正的王子,就该学会接受……"
"啊呜呜呜呜~"布兰更大声地嚎叫,"啊呜呜呜呜~"
老学士投降了,"随便你吧,孩子。"他露出既悲伤又嫌恶的神情离开了卧室。
剩下布兰一人,学狼叫反而没意思了。过了一会儿,他平静下来。谁说我没欢迎他们?他忿忿不平地自言自语。我是临冬城的城主,名副其实的城主,谁都不能否认。大小瓦德刚从孪河城来这里的时候,原本吵着要他们离开的是瑞肯。他只是个四岁的小婴孩,哭闹着要爸爸妈妈,要罗柏,不要这两个陌生人。当时布兰还得负责安抚他,并欢迎佛雷家那对堂兄弟。他请他们在火炉边坐下,与大家一起用餐喝酒,事后就连鲁温师傅也称赞他表现很好。
但那是作游戏之前的事了。
这种游戏需要树干和棍棒各一,还要流水,也要大家一起喧闹。水是最重要的,两个瓦德向布兰强调,树干可以换用木板或几个石头,找树枝来代替棍棒也行,也不一定非得大呼小叫,可若没有水源,游戏便玩不成了。因为鲁温学士和罗德利克爵士说什么也不会让这群孩子跑进狼林找小溪,他们便拿神木林中的黑水池当替代。两个瓦德从没见过会冒泡的天然热水池,但他们都同意这样玩起来更有意思。
他们俩都叫瓦德·佛雷。大瓦德说孪河城中叫瓦德的人有一大批,通通是跟着他们祖父瓦德·佛雷侯爵取的名字。"在临冬城,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瑞肯听他们这么说,便骄傲地回嘴。
游戏进行的方式是把树干放在水面上,然后一个玩家手持木棍站在上面,扮作河渡口领主,每当其他玩家靠近,他就说:"我乃河渡口领主,来者何人?"被问的玩家得编出一套说词,说明自己的来历,以及为什么该让他过河。领主可以命令他们赌咒发誓或回答问题,但他们不一定得说实话,只有所发的誓具有约束力,除非他们在誓言中说:"也许"。所以这游戏的诀窍就是趁河渡口领主没注意的情况下说"也许",然后就可以试着把领主打进河里,自己来当掌管河渡口,可一定要说了"也许"才行,否则就判犯规出局。而当领主的人只要高兴,随时可以把人打进水中,也只有他能用棍子。
实际玩起来,大家几乎不停地在推挤、扭打和落水,以及大声争吵某人到底有没有说"也许"。大部分时间,小瓦德都是河渡口领主。
他虽是小瓦德,可长得又高又壮,生了一张红脸和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大瓦德脸尖,身材瘦小,比他矮了足足半尺。"他比我大五十二天,"小瓦德解释,"刚出生时长得比我大,可我长得快。"
"我们是堂兄弟,不是亲兄弟。"小个子的大瓦德补上一句,"我是杰莫斯之子瓦德,我父亲是瓦德大人第四任夫人所生的儿子。他是梅里之子瓦德,他的祖母是瓦德大人的第三任夫人,克雷赫家的。所以虽然我年纪比较大,可在继承顺位上他排我前面。"
"你只比我大五十二天而已,"小瓦德不服气,"况且孪河城根本就没我俩的份啦,笨蛋。"
"谁说没有?"大瓦德宣称,"不过叫瓦德的可不只我们两个,史提夫伦爵士有个孙子叫黑瓦德,继承顺位排行第四。还有个红瓦德,那是艾蒙爵士的儿子。还有个私生子也叫瓦德,但他根本没资格继承封地,他是瓦德·河文,不是瓦德·佛雷。此外还有几个女生叫瓦妲。"
"还有提尔啦,你每次都忘记提尔!"
"他姓'瓦提尔',不是瓦德。"大瓦德轻快地说,"而且他排我们后面,所以无关紧要。反正我本来就不喜欢他。"
罗德利克爵士安排他们住进琼恩·雪诺以前的房间,因为琼恩进了守夜人军团,再也不会回来了。布兰很生气,因为这让他觉得佛雷两兄弟彷佛要占据琼恩的位置。
玩游戏时,他在旁边羡慕地看着大小瓦德与厨房小弟"芜箐",以及乔赛斯的两个女儿班蒂和席拉争闹。大小瓦德要布兰当裁判,负责判定他们有没有说"也许",可他们一开始玩,就完全把他丢在了一边。
叫喊和水声很快引来了更多小孩:狗舍小妹帕拉,凯恩的儿子卡伦,以及二汤姆,他父亲胖汤姆与布兰的父亲都死于君临。过不多久,他们便都全身湿透,沾满泥泞了。帕拉从头到脚都是褐泥,发际还有青苔,笑得喘不过气。自从浑身浴血的信鸦带来父亲死讯,布兰便没听过这么多欢笑。要是我两脚完好,一定把他们通通打落水中,他苦涩地想,有我在,谁都别想当河渡口领主。
第24节:这样的感觉真棒

最后,瑞肯也闻声跑进神木林,毛毛狗紧随其后。他看到芜箐和小瓦德扭打着争抢木棍,结果芜箐脚一滑,噗通一声摔进水里,双手乱挥。瑞肯随后大喊:"换我!换我了!我要玩!"小瓦德挥手让他过去,毛毛狗也准备跟上。"毛毛别去,"弟弟命令,"这游戏狼不能玩,你跟布兰待在一起。"狼乖乖照办……
……没想到小瓦德木棍一挥,结结实实打中瑞肯的肚子。布兰还不及眨眼,黑狼便一跃扑过木板,水中随即泛起血色,大小瓦德惨叫着要闹人命,瑞肯坐在泥泞中大笑,阿多则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叫道:"阿多!阿多!阿多!"
奇怪的是,从那之后瑞肯却喜欢上了大小瓦德。他们没再玩河渡口领主的游戏,但玩了很多别的--美女与怪兽、猫捉老鼠、进我的城堡等等。瑞肯带着大小瓦德一起去厨房掠夺馅饼和蜂蜜,绕着城墙疯跑,丢骨头喂狗舍的小狗吃,并在罗德利克爵士锐利的目光监视下一同练习木剑。瑞肯甚至还带他们去过地底的墓窖,石匠正在那里雕刻父亲的塑像。"你没这个权利!"布兰听说以后,朝弟弟尖叫。"那是我们家的地方!史塔克家的地方!"可瑞肯根本不理。
卧房的门突然打开,鲁温师傅手拿一个绿罐子走进来,欧莎和稻草头跟他一道。"布兰,我帮你调了一帖安眠药。"
欧莎伸出削瘦的双手抱起他,以女人来说,她个子算是很高,而且力气极大,毫不费力地就把他抱上了床。
"喝下这个,你就不会作梦了。"鲁温学士一边取出塞子,一边说,"它会让你睡得香甜,一夜无梦。"
"真的?"布兰好希望是真的。
"真的,快喝吧。"
布兰喝了。药水浓浊,但加了蜂蜜,所以容易吞咽。
"明天早上,你就会觉得好多了。"鲁温朝布兰微笑,拍拍他肩膀,离开了。
欧莎留了一会儿,"又作狼梦了?"
布兰点点头。
"小子,你用不着勉强自己。我看过你跟心树讲话,说不定这是诸神想要回答呢。"
"真的吗?"他喃喃道,觉得有点昏沉。欧莎的脸越来越模糊,变成灰色。睡得香甜,一夜无梦,布兰想。
然而当黑暗覆罩他时,他又回到了神木林,正在青灰色的哨兵树和古老扭曲的橡树下无声游走。我又能走了!他兴奋地想。他隐约知道这是一场梦,但即便在梦里行走,也比现实中的卧室、墙壁、天花板和房门好得多。
林间很暗,但彗星在为他引路,所以他的步履踏实。他用四只完好而矫健的脚走着,感觉到脚下的大地,落叶的轻响,厚重的树根和坚硬的磐石,还有层层的腐殖质。这样的感觉真棒。
他的脑中是各种气味,充满生命,令人陶醉:温泉池中绿色烂泥的臭味,脚掌下腐壤的浓郁香气,还有橡树上的松鼠。闻到松鼠,他想起了鲜血温热的味道,想起了骨头在齿间碎裂,满嘴唾液的感觉。不到半天前,他才吃过东西,然而死肉不过瘾,即便那是鹿肉。他可以听见松鼠在头顶吱吱喳喳,飞速快跑,安全地藏在树梢,他们兄弟所到之处,它们不敢下来。
他也能闻到弟弟的气味,熟悉的气味,和他那一身黑毛一样,浓烈而朴实。弟弟正充满怒意地绕着高墙跑跳。他绕啊绕,白天也绕晚上也绕,从不疲累,不断寻找……寻找猎物,寻找出路,寻找母亲,寻找他的兄弟姐妹……他找啊找,却怎么也找不到。
树林后面就是高墙,用没有生命的人类岩石堆叠而成,围绕着这片小树林。高墙虽然灰纹斑驳,遍布青苔,却坚实而高峻,再大的狼也无法跳过。石山中唯一的几个洞被冰冷的铁条和碎木堵住,弟弟每经过一个洞,就会停下来怒露尖牙,但阻隔依旧。
被关进来的头一天晚上,他也做过同样的事,但他发现这没用。咆哮开不了路,绕着墙跑无法把墙推走,抬脚在树上作记号也不能把人赶开。世界缩小到只剩这一小块被高墙围绕的树林,可在那之外,人类岩石所筑成的巨大灰洞依旧耸立。临冬城,一个声音突然传来,使他想了起来。在高如天空的人造绝壁之外,真正的世界在呼唤。他必须回应,否则必死无疑。









第五章艾莉亚

他们黎明即起,经过森林、果园和平整的农地,穿越小村落、拥挤市镇,以及建筑坚固的庄园,赶路直到黄昏。入夜之后,他们扎营休息,就着"红剑"的光进餐。成年人轮班值守。透过树林,艾莉亚常瞥见其他旅人的营火晃动。夜间的营火似乎越来越多,白天里国王大道上的人潮也日渐汹涌。
不分昼夜,人们源源不绝地出现,有老有少,有大有小,有赤脚的女孩,还有怀抱婴儿的妇人。有人驾着马车,或是坐在牛拉的板车上颠簸行进,但更多的人骑乘动物:犁马、小马、骡子或驴子,只要能走能跑能打滚的都行。有个女人牵着一头奶牛,并把她的小女儿放在牛背上。艾莉亚看见一位铁匠推着轮车,车上装了他的全套工具:铁锤、火钳,甚至还有铁砧。没过多久,她又见另一人推着轮车经过,不过躺在里面的却是两个用毛毯包裹的小婴儿。多数人徒步,肩膀扛着家当,脸上挂着疲惫而警戒的神情。他们都向南去,朝着君临的方向,只有极少数人愿意跟北上的尤伦一行搭两句话。她不知为何无人与他们同路。
旅人们多少都带着武器,匕首、短刀、镰刀和斧头,艾莉亚时而还看到有人配剑。还有的人把树枝削成棍棒,或做成粗手杖。他们经过时,这些人往往会摸着武器,把视线停留在马车上,但最终还是相安无事。马车上的东西再好,一次对付三十个人还是不好办。
第25节:他说的该不会是罗柏吧

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说过,用你的耳朵听。
某天,一个疯女人在路边对他们尖叫:"笨蛋!他们会把你们杀光的!笨蛋!"她瘦得像稻草杆,眼神空洞,双脚染血。
翌日清晨,有个油腔滑调的商人骑着一匹灰母马,在尤伦面前停下,表示愿用四分之一的价值买下马车和上面所有的货品。"我说朋友啊,外面在打仗,他们抢了你东西可是不会给钱的,还不如把东西卖给我。"尤伦扭扭他的驼肩膀,别过头去,啐了一口。
同一天,艾莉亚发现路边有个小土堆,专用来埋葬小孩,这是他们上路以来见到的第一座坟墓。软泥堆上放了一颗水晶,罗米本想据为己有,但大牛要他别打搅死人。再往前走十里,普雷德发现了一整排新挖的坟墓。从那之后,他们每天都会发现新坟。
有天夜里,艾莉亚突然惊醒,只觉一种莫名的恐惧。头顶,"红剑"与千颗繁星装饰着夜空。她虽听得见尤伦沉闷的打呼,营火的哔啪,甚至远处驴子的骚动,却觉得夜晚奇特地宁静,彷佛全世界都屏住了气息。这种静谧使她禁不住发抖,抓紧缝衣针,她才继续睡去。
第二天早上,普雷德没有醒来,艾莉亚方才明白,昨晚没听见的是他的咳嗽。于是他们也挖了个坟,把这位佣兵埋在他昨晚入睡的地方。入土之前,尤伦先把他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扒了下来。有人要了他的靴子,有人拿了匕首,锁甲和头盔也各归新主。尤伦特地把他的长剑交给大牛,对他说:"看你这双胳膊,大概可以学学用这个。"有个叫塔柏的男孩在普雷德的尸体上洒了把种子,这里以后便会长出一棵橡树,标记他葬身之地。
当天傍晚,他们在村庄稍事休息,住进一个外墙爬满长春藤的旅店。尤伦数数钱包里的铜板,决定让他们吃一顿热餐。"咱们还是老规矩,晚上睡外面;不过这儿有间澡堂,你们要是想抹点肥皂洗个热水澡,就自己动手。"
虽然艾莉亚全身又酸又臭,味道跟尤伦一样难闻,她却不敢去洗。唉,住在她衣服里的好些东西可是从跳蚤窝一路跟着她呢,现在把它们淹死太也说不过去。塔柏、热派和大牛加入到排队洗澡的行列,他们在澡堂前停下来,其他人则全部挤进旅店大厅。尤伦还叫罗米拿了几大杯酒给那三个死囚,他们手脚上铐,被栓在车后面。
之后,洗澡和没洗澡的人都凑在一起吃热腾腾的猪肉派和烤苹果,旅店老板还额外请大家喝了一杯啤酒。"我有个弟弟也穿了黑衣,不过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他本是个跑堂小弟,聪明得很哪,可惜有天他被人瞧见从大人桌上偷胡椒。唉,他就喜欢那味道,也就偷了那么一小撮,但马尔寇爵士是个严厉的人。你们长城那儿可有胡椒?"看尤伦摇头,老板便叹气,"可惜了,林克就好这口。"
艾莉亚一匙一匙地吃着热烘烘的派,不时小口啜饮杯中的啤酒。记得父亲以前偶尔会让他们喝一杯啤酒,珊莎喝了每次都会扮鬼脸,说葡萄酒比这好多了,但艾莉亚挺喜欢啤酒的味道。想到珊莎和父亲,她又难过起来
旅店里都是往南走的人,大家一听说尤伦他们朝北去,顿时不屑之声四起。"走不出几步你就会回头,"老板发誓,"往北是不成的,田野给烧了大半,留下来的人全躲在庄园里。无法无天的家伙早上刚走一茬,晚上就又来一批。"
"对咱们都没差,"尤伦倔强地强调,"管他徒利还是兰尼斯特,跟守夜人都没关系。"
徒利大人是我外公啊,艾莉亚想。对她来说当然有关系,但她咬紧嘴唇,继续默默静听。
"不只徒利和兰尼斯特,"店主人说,"还有打明月山脉来的野蛮人,你倒是去跟他们说说理看。史塔克家的人也有分,听说他们的年轻主子来了,就那短命首相的儿子……"
艾莉亚坐直身子,竖耳倾听。他说的该不会是罗柏吧?
"我听说那小子骑着狼打仗咧!"有个手拿酒杯的黄发男子接口。
"鬼扯。"尤伦啐了一口。
"那个人可是亲眼看见的,他跟我发誓,那匹狼大得跟马一样。"
"哈德,发誓顶屁用!"店老板说,"你成天发誓要还钱,老子可连半个铜板都没见着咧!"大厅里众人哄笑一团,黄发男子的脸全红了。
"这年头,连狼都不好过,"一个脸色蜡黄,身上绿披风沾满旅途风尘的男子发话,"神眼湖那一带啊,狼群的胆子大得跟什么似的,管他牛、羊还是狗,见了就杀,连人都不怕。晚上若是进到林子里,可会送命哦!"
"哎,还不都是道听途说?是真的才有鬼!"
"我表妹也跟我说有这么回事,她可不是乱说闲话的主儿。"一名老妇人说,"她说有这么一大群狼,总共几百只,通通都是杀人魔鬼,领头的是只母狼,简直就像是从第七层地狱里来的怪物!"
母狼?艾莉亚晃着啤酒,满腹思量。神眼湖离三叉戟河近吗?她真希望自己有张地图。她就是在三叉戟河附近放走娜梅莉亚的。她并不想这么做,但乔里说别无选择,假如带着小狼一起回去,她便会因咬伤乔佛里而被杀,即使乔佛里被咬是活该也一样。他们大声叫骂了好半天,还扔了石头,最后是艾莉亚亲自丢中她,冰原狼才不再尾随。她现在大概不认得我了吧?艾莉亚心想,就算认得,也一定会恨我的。
穿绿披风的男人接着说:"我还听说啊,有次这只母老虎走进一个村庄……那天正好赶集,到处都是人,我告诉你,它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进去,一口把个婴儿从他母亲怀里叼走。这事后来给慕顿大人知道了,他们父子几人发誓要宰了它,于是带着一群猎狼犬,一路追到母狼的窝,结果咧,一伙人差点全部送命,那群狗一只都没回来,一只都没有。"
第26节:我拿棍子插你屁眼

"那只是谣言!"艾莉亚脱口而出,根本来不及阻止自己,"狼才不吃小婴儿!"
"你懂个屁啊,小子?"穿绿披风的人说。
她还没想到如何回答,尤伦已经抓住她的手,"这小鬼醉啦,就这么回事!"
"我才没喝醉,他们不吃小婴儿……"
"小鬼,出去……你给我乖乖待在外面,直到学会大人说话的时候闭上嘴巴,"他用力把她朝通往马厩的边门推,"快给我出去!顺便提醒马房小弟喂咱们的马儿喝水!"
艾莉亚浑身僵硬地走出去,气得要命。"他们不吃小婴儿!"她喃喃自语,边走边踢石子,石子滚到马车下停住。
"小子,"一个友善的声音传来,"可爱的小子。"
是被铐住的人中的一个在对她说话。艾莉亚小心翼翼地朝马车走去,一手按上缝衣针的剑柄。
犯人举起空酒杯,锁链喀啦作响。"某人想多喝一杯,某人戴着沉重的手铐,口很渴的。"三人中属他最年轻,个子纤细,面容清秀,嘴上总挂着微笑。他的头发一边红一边白,因为被关在牢里,加上长途跋涉,显得又脏又乱。"某人也想洗个澡。"见到艾莉亚看他的目光,他又说,"某男孩可以多个朋友。"
"我有朋友了。"艾莉亚说。
"我可没看到。"没鼻子的那个人说。他生得又粗又壮,一双手大得吓人,手臂、双脚和胸膛上都长满黑色体毛,连背上也不例外。看到他,艾莉亚不禁想起以前在插图书上见过的盛夏群岛的猩猩。由于他脸上那个洞,教人很难一直注视他。
秃头的那个突然张嘴,像只大白蜥一样嘶声怪叫,把艾莉亚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她吃惊地发现他张大嘴朝她吐舌头,可那东西不像舌头,倒像块割下的烂肉。"不要这样!"她冲口便道。
"在黑牢里,某人无法选择同伴。"红白头发的英俊犯人说。他讲话的语气不知怎的,竟让她想起西利欧,很像又很不像。"这两个人,他们没有礼貌。某人必须请求原谅。你叫阿利,对不对?"
"他叫癞痢头,"没鼻子说,"一头一脸生着癞痢的瘦小鬼。小心啊,罗拉斯人,小心他拿棍子揍你!"
"阿利,某人必须为他的同伴感到羞愧。"英俊犯人说,"此人很荣幸是贾昆·赫加尔,从罗拉斯自由贸易城邦而来。早知道他就不离家了。此人两个被囚禁的同伴出身低贱,他们是罗尔杰"--他拿酒杯朝那个没鼻子的人挥了挥--"和'尖牙'。"尖牙又朝她嘶嘶怪叫,露出一口锉尖的黄牙。"某人必须要有名字,不是吗?尖牙既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但他的牙齿非常利,所以某人叫他尖牙,他听了就会笑。你喜欢我们吗?"
艾莉亚连忙从马车旁退开,"不喜欢!"他们伤害不了我,她对自己说,他们都被铐上了。
他把酒杯倒过来,"某人会哭泣。"
无鼻的罗尔杰咒骂了一声,将酒杯朝她扔来。虽然他戴着手铐,行动不便,但若不是艾莉亚躲跳及时,沉重的锡杯很可能正中她的头。"你这小王八蛋,还不快给我们拿酒来!快去!"
"你别吵啦!"艾莉亚努力思索西利欧若是碰上这种事会怎么做。她抽出练习木剑。
"你过来啊!"罗尔杰说,"你过来我就拿那根棍子插你屁眼,活活干死你!"
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艾莉亚逼自己朝马车靠过去,一步比一步艰难。猛如狼,止如水。这些词句在她脑中响起,西利欧一定不会害怕。她继续靠近,直到几乎可以伸手触碰车轮,这时尖牙突然站起,伸手要抓她,铁铐被弄得吭啷作响。由于镣铐的关系,他的手够不到她,只能在离她脸半尺的空中挥舞。他嘶声怪叫。
她挥棍打他,狠狠地、准确地打在他一对小眼之间。
尖牙惨叫一声,连忙后退,接着使尽全身力气拉扯铁链,链子滑行,扭动,拉紧,艾莉亚听到大铁环紧扯着马车老旧的车板,木头吱吱作响。他那一双惨白巨手拼命想抓她,手臂上血管爆凸,但始终不能挣脱,最后他往后倒下,血从脸颊上破掉的水泡里流出。
"某男孩很勇敢,但不理智。"自称贾昆·赫加尔的人表示。
艾莉亚慢慢退离马车,突然有人伸手摸她肩膀,她立刻旋身,再度举起木剑,幸好来的是大牛。"你要干嘛?"
他防卫性地举起双手,"尤伦叫我们不准靠近那三个人。"
"我才不怕他们!"艾莉亚说。
"那你就是笨蛋,我可怕死了。"大牛的手落到配剑柄上,罗尔杰看了哈哈大笑。"我们快离开吧。"
艾莉亚拖着脚步,任大牛带她绕到旅店前,罗尔杰的笑声和尖牙的嘶叫如影随形地跟着他们。"要不要来练习打架?"她问大牛。她实在想找个什么来出气。
他吓了一跳,朝她眨眨眼。几撮浓密的黑发滑下,遮住他深邃的蓝眼睛,刚从澡堂出来,头发还是湿的。"我会伤到你的。"
"不可能。"
"你不知道我力气有多大。"
"你不知道我动作有多快。"
"阿利,这是你自找的喔。"他抽出普雷德的长剑,"这把剑虽是粗钢打造,却是真剑喔。"
艾莉亚抽出缝衣针,"这把剑是好钢打的,比你的还真。"
大牛摇摇头,"如果我砍到你,你能保证不哭吗?"
"你答应不哭我就答应。"她身子一侧,摆出水舞者的姿势,但大牛没动,只朝她背后看。"怎么了?"
"金袍子来了。"他面色一凛。
不可能!艾莉亚心想。可她一回头,果真看见六个身穿黑环甲,肩披金披风的都城守卫骑马自国王大道而来。其中一个是军官,穿着黑釉胸甲,上面缀了四个金碟子。他们在旅店前停下。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的声音彷佛在向她低语。她的眼睛看到马鞍下的白汗沫,显然马儿全速狂奔了好长一段。止如水,她拉着大牛的手,躲到一丛高大的开花树篱后。
第27节:听说长城可冷着咧

"怎么了?"他问,"你干嘛啊?放开我!"
"静如影。"她小声说,一边拉他蹲下。
几个尤伦监管的人正坐在澡堂前,等着进浴盆洗澡。"喂,你们几个!"一名金袍卫士喊道,"你们是不是去加入黑衫军?"
"可能吧。"一人谨慎地回答。
"小子,你以为咱们不想吃你们这碗饭啊?"老雷森说,"听说长城可冷着咧。"
金袍子的军官下了马,"我接到命令,要找一个男孩--"
尤伦从旅店里走出来,捻着纠结的黑胡子,"是谁要找男孩?"
其他金袍卫士也陆续下马,各自站在坐骑旁。"我们干嘛躲起来?"大牛小声问。
"他们要抓的人就是我。"艾莉亚小声告诉他。他的耳朵里都是肥皂的味道。"你不要吵。"
"老头,要他的人是当今太后,不干你的事。"军官边说边从腰间抽出缎带,"看,这是太后陛下的御印和授权状。"
篱笆后,大牛难以置信地摇着头。"阿利,太后抓你做什么?"
她打了他肩膀一下,"你安静啦!"
尤伦摸摸上了金黄封蜡的授权状,"嘿,这玩意儿真漂亮,"他啐了一口,"不过啊,这孩子现在是咱守夜人的人,不论他从前在城里干过啥事儿,全都一笔勾消啦。"
"老头,太后可没兴趣听你发表意见,我也没有。"军官说,"这孩子我要定了。"
艾莉亚开始考虑要不要逃走,但她知道骑驴跑不过骑马的金袍子,况且她已经厌倦了逃跑。马林爵士来抓她时,她逃过,后来父亲被杀,她又逃了一次。假如她是个真正的水舞者,就应该拿着缝衣针出去把他们通通杀光,再也不逃避任何人。
"你谁也别想带走,"尤伦倔强地说,"这是有王法规定的。"
金袍卫士拔出一把短剑,"这就是王法!"
尤伦看着刀刃,"王法个屁,不过是把剑。刚巧我也有一把。"
军官微笑道:"你这笨老头,我有五个人。"
尤伦淬了一口,"我有三十个。"
金袍子们哈哈大笑,"就凭这种货色?"一个断了鼻梁的大个子说,"谁先上?"他边喊边抽出武器。
塔柏从稻草堆里拾起一根草叉,"我!"
"不,我!"胖胖的石匠凯杰克大叫,一边自他从不离身的皮围裙里拿出铁锤。
"我!"库兹从地上站起来,手里握着剥皮用的短刀。
"咱们哥俩好!"寇斯拉开长弓。
"我们全部一起上!"雷森说罢抓起他那根粗长的硬拐杖。
道柏光溜溜地从澡堂里走出来,抱着一团衣服,一看外面情形,立刻把手上东西全丢下,只剩他的匕首。"是不是要打?"他问。
"应该是。"热派急忙趴在地上找石头丢。艾莉亚简直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她恨死热派了!他为何甘愿为她冒生命危险?
断鼻似乎仍觉得他们很可笑,"吓吓,你们这群大姑娘快把石头棍子丢下,免得被打屁股哟。知不知道剑该握哪边啊?"
"我知道!"艾莉亚绝不能让他们像西利欧一样为自己牺牲性命,绝不行!她手握缝衣针,挤过树篱,摆出水舞者的姿势。
断鼻放声大笑,军官上下打量她一番。"把剑收起来,小妹妹,我们不想伤害你。"
"我不是女生!"她气得大喊。他们是怎么搞的?骑了大老远来抓她,现在她就站在面前,却只顾着笑话她。"我就是你们要的人。"
"他才是我们要的人。"军官举起短剑朝大牛比了比,他也走上前来,跟她并肩站立,手中握着普雷德的廉价武器。
军官犯了一个错误:他不该让视线离开尤伦,即使只是一刹那。转眼功夫,黑衣弟兄的剑已经贴上了军官的喉咙。"你谁都不许带走,否则我就切开你喉咙,瞧瞧里面长什么样。少来吓我,告诉你,店里头还有我十几个弟兄。如果我是你,我会赶紧扔开手上那把菜刀,屁股坐上那边的小肥马,然后他妈的给我逃回城去。"他啐了一口,然后把剑用力地戳了一下。"快点!"
军官手指一松,短剑落入尘土。
"这东西咱们就替你保管,"尤伦说,"长城守军永远需要好刀剑。"
"算你狠,这次不跟你计较,我们走!"金袍卫士纷纷收起刀剑,翻身上马。"老头,你最好赶紧夹着尾巴跑回长城去,否则下次给我碰上,我把这狗杂种和你的人头一起带走!"
"哼,阵仗我见得多了,你吓唬谁呢?"尤伦边说边用剑面一拍军官的马屁股,让它快步朝国王大道奔去。军官的手下急忙跟上。
等他们跑出视线范围,热派开始欢呼,没想到尤伦看来更加光火,怒道:"笨蛋!你以为他会罢手吗?下次他可不会这么客气,不会给我看他妈的授权状啦。把还在洗澡的人都叫出来,咱们这就上路。赶一个晚上,看能不能拉开一点距离。"他拾起军官遗落的短剑,"谁要?"
"我!"热派大叫。
"不准拿去对付阿利。"他剑柄在前交给男孩,然后朝艾莉亚走来,但他说话的对象却是大牛。"小鬼,看来太后想要你咧。"
艾莉亚糊涂了,"她抓他做什么?"
大牛眉头一皱,"那她抓你干嘛?你只是只阴沟鼠!"
"哼,你也不过是个私生子啊!"难道他是假装私生子?"你本名叫什么?"
"詹德利。"他的口气不太确定。
"我不知道别人抓你们俩干什么,"尤伦道,"总之他们别想得逞。两匹战马就给你们骑,一见金袍子就给我往长城跑,就当有只龙在后面追。你们放心,他们不关心我们的。"
第28节:要我脑袋搬家

"可你除外,"艾莉亚指出,"刚才那个人说要你的人头。"
"哼,这个嘛,"尤伦说,"要我脑袋搬家,我倒欢迎他试试看。"

第六章琼恩

"山姆?"琼恩轻声唤道。
空气里弥漫着陈年积灰和腐朽纸张的味道。在他面前是一座座高大的木书架,顶端没入黑暗,架上堆满了皮面装订的书册,以及一箱一箱的古老卷轴。在房间某处有一盏油灯,微弱的黄光从书堆中渗透出来。这里到处都是老旧纸张,为避免引火,琼恩吹熄了手中蜡烛,跟随灯光,在拱形天花板下的狭窄过道里穿梭。他一身黑衣、一头黑发、一张长脸,一双灰眼,彷佛是黑暗中的阴影。他连双手都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右手是因为灼伤未愈,左手则是因为手套戴一边显得很可笑。
山姆威尔·塔利弓着背,坐在一张嵌进石墙壁龛里的桌子边。光线便是来源于悬挂他头顶的一盏油灯。他听见琼恩的脚步声,抬起头来
"你整晚都在这儿?"
"真的?"山姆似乎很惊讶。
"你没来和我们吃早餐,你的床也没有睡过的痕迹。"雷斯特认为山姆弃营逃跑,但琼恩不相信。当逃兵总还需要一点勇气,而山姆是连那点勇气也没有的。
"已经早上了吗?在这下面没法知道时间。"
"山姆,你真是傻得可爱。"琼恩道,"我跟你保证,等我们只有又冷又硬的地面可睡,你就会想念床的感觉了。"
山姆打个呵欠,"伊蒙师傅派我下地窖来帮司令大人找地图,我没想到……琼恩,你看这些书,从没见过这么多!有好几千本耶!"
他环顾四周,"临冬城的藏书室也有百来本书。找到地图了吗?"
"有啊有啊,"山姆挥舞他肥如香肠的手指,指着面前桌上散乱的书籍和卷轴。"起码有十几种。"他展开一张羊皮纸,"这上面的墨水虽然已经褪色,但你还是可以看出绘图者标示的野人聚落,还有一本书……我放哪儿了?刚刚还在读。"他推开几张卷轴,找出一本积满灰尘,封皮腐烂的书。"就是这本,"他语带虔敬地说,"是一个姓雷德温的游骑兵写的,讲述的是他从影子塔一路到冰封海岸的凄凉岬的旅行经过。上面虽然没有日期,但他提到北境之王多伦·史塔克,所以这一定是在征服战争以前完成的。琼恩,他们和巨人作战呢!雷德温甚至和森林之子有过贸易往来,这些全记在书里面。"他小心翼翼地用一根手指翻页,"你看,他画了地图……"
"山姆,或许你也可以把我们这次巡逻的经过写下来。"
他本意是鼓励,却说错了话,山姆此刻最不需要别人提醒的就是从明天起他们将面对的命运。他随手翻动一些卷轴,"地图还很多,如果给我时间……这里乱成一团,不过我有办法把一切都整理妥当,我知道我能行,但那得花上好多时间……唉,说真的,起码要好些年才行。"
"恐怕莫尔蒙没法等那么久,"琼恩从箱子里抽出一束卷轴,吹掉上面厚厚的灰尘,不料展开的时候,卷轴竟有一小角从他指间剥落。"你看,这张快碎了。"他看着褪色的字迹皱眉。
"轻一点。"山姆绕过桌子,从他手中接过卷轴,像是对待受伤动物似地捧着。"重要的书籍记录在需要时常被誊抄。这里最老的书说不定被抄过五六十次呢。"
"哎,可这张没什么好抄的。二十三桶盐渍鳕鱼,十八罐鱼油,一桶腌……"
"这是张货物清单,"山姆说,"或是买卖的收据。"
"谁管六百年前的人吃多少鳕鱼啊?"琼恩不禁纳闷。
"我就会,"山姆小心翼翼地把卷轴放回原本的箱子,"从帐目里,你可以学到很多,真的,我不骗你。比方说,你可以从中得知当时守夜人军团有多少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吃些什么东西……"
"他们吃的还不就是食物?"琼恩道,"他们的生活和我们有什么两样?"
"那你可就错啰,琼恩,这里处处是宝藏哪。"
"你说是就是吧。"琼恩半信半疑。所谓的"宝藏",应该是指黄金、白银和珠宝,决非灰尘、蜘蛛和腐烂皮革吧?
"我是说真的耶!"胖子激动得冲口而出。他年纪比琼恩大,依法已经成年,可他怎么看都还像个孩子。"我找到鱼梁木上人面的画像,一本关于森林之子语言的专著……还有连学城都没有的作品,比如古瓦雷利亚流传下来的卷轴,千年之前的学士所做的季节变化纪录……"
"书又不会跑,等我们回来再看也不迟嘛。"
"那也要我们回得来……"
"熊老这次所挑的两百个弟兄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其中更有四分之三是游骑兵,况且'断掌'科林还会从影子塔带一百弟兄来跟我们会合。就算待在角陵你父亲大人的城堡里,也不会比这更安全了。"
山姆威尔·塔利勉强挤出一丝哀伤的笑容,"我在父亲的城堡里本来也不怎么安全。"
诸神对人的种种残酷捉弄,莫不以此为甚,琼恩不禁想。迫不及待想参加这次长征的派普和陶德必须留守黑城堡,需要面对鬼影森林的,却是山姆威尔·塔利。他是个自承懦弱的的人,肥胖无比,胆子奇小,骑马舞剑样样不行。可熊老打算随军携带两笼信鸦,以便沿途将讯息送回城堡,而伊蒙学士双眼已盲,身子又太过孱弱,无法与他们同行,只好由他的事务官代替。"山姆,我们需要你照顾信鸦,我自己也需要你帮忙照着葛兰,确保他小心一点。"
第29节:那他一定是傻子

山姆的下巴抖了抖,"又不是只有我能照顾信鸦,换你或葛兰也行,这事谁都做得来。"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绝望,"我可以教你怎么弄,你也识字,帮莫尔蒙大人写信不会比我差。"
"我是熊老的事务官,我得跟在他身边,照顾他的坐骑,帮他搭帐篷,没时间照顾鸟儿的。山姆,你发过誓,已经是守夜人的一员了。"
"守夜人不该害怕,对不对?"
"我们谁不害怕呢?要有人不怕,那他一定是傻子。"过去这两年来,已经有太多游骑兵下落不明,其中也包括琼恩的叔叔班扬·史塔克。他们在森林里找到叔叔的两名手下,均惨遭杀害,尸首更在寒夜中死而复生。琼恩一想起这事,灼伤的手指便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至今他依旧会在梦中看到尸鬼奥瑟,那双燃烧的蓝眼和黑冷的双手,但这些可不能对山姆提起。"我父亲对我说过,不必为恐惧而羞耻,重要的是如何去面对。走吧,我帮你拿地图。"
山姆怏怏不乐地点点头。书架摆放得非常紧密,彼此间隔很窄,仅容一人通行。走出地窖,便来到弟兄们称为"虫道"的隧道,蜿蜒曲折的虫道位于地下,连接着黑城堡的堡垒和塔楼。夏日之际,除了老鼠横行,鲜少有人使用虫道,可到冬天就大不一样。当积雪深达五十尺,夹杂冰霜的北风呼啸而至时,联系黑城堡各处的唯有这些通道。
那样的日子就快到了吧,他们爬出地窖,琼恩一边想。他已经在伊蒙学士那儿亲眼目睹了报告夏日终结的使节--一只来自学城,通体雪白,和白灵一样沉静的信鸦。他在童年时代,曾经见识过冬天的景象,不过大家都说那个冬天既非苦寒,更不漫长。这次可不一样,他打骨子里感觉得到。
等他们登上级级陡峭石梯,走回地面,山姆已经像铁匠的风箱一样气喘吁吁。迎面一阵劲风,吹得琼恩的斗篷劈啪作响。白灵趴在谷仓的篱笆墙下睡觉,当琼恩走近,它便一跃而起,跟在他们身后,毛茸茸的白尾巴竖得笔直。
山姆眯眼朝长城望去。城墙巍然耸立,俨然如一座七百尺的冰封绝壁。琼恩时而觉得长城似有生命,自有其心绪变换。冰壁的颜色随着光线移动而改变,有时是河流冻结的深蓝,有时是堆积陈雪的污白,若有流云蔽日,则又黯淡下来,成了凹凸山石的浅灰。长城向东西两面延伸,直至视线尽头,其庞然之势,使得墙下的木造堡垒和石砌塔楼都显得微不足道。它,就是世界的尽头。
而我们却要越墙北进。
晨空中飘着几朵浅灰薄云,但在云层之外,依旧可见那淡红的线条。黑衣弟兄们把这颗天际的流浪星叫做"莫尔蒙的火炬",半开玩笑地说这一定是天上诸神特地送来,指引老人穿越鬼影森林的。
"这慧星好亮,白天都看得见。"山姆举起一叠书遮眼。
"别管慧星了,熊老要的是地图。"
白灵跑到前面。少了去鼹鼠村妓院挖宝醉酒的游骑兵,早晨的营区显得十分空旷。连葛兰都去了。派普、霍德和陶德为庆祝葛兰初次出任务,决定付钱买女人帮他完成初次。琼恩和山姆也在受邀之列,不过对山姆而言,妓女和鬼影森林是差不多同样可怕的东西,琼恩则没那个念头。"你们要怎么随便,"他对陶德说,"我可是发过誓的。"
经过圣堂时,他听见里面传来高声吟唱的圣歌。战争来临的前夕,有人想干妓女,有人想求神灵,琼恩不知道嗣后哪边会比较满意,只是圣堂和妓院一样对他没有吸引力。他所信仰的诸神以荒野为宗庙,那里的鱼梁木伸展着苍白如骨的枝干。七神在长城外没有力量,他心想,但我的神却等着我呢。
兵器库外,安德鲁·塔斯爵士正在操练昨晚刚到的新兵。人是康威带来的,他和尤伦等人一样,行走七国各地,专司为长城守军招募人手。这群人中包括一个拄木杖的灰胡老头,两个看起来像兄弟的金发男孩,一个脂粉味重的青年,身穿脏污的缎子外衣,还有一个衣着破烂、有只木头假腿的人,以及一个自以为厉害、不住傻笑的愚汉--安德鲁爵士正在矫正他的错误想法。跟前任教头艾里沙·索恩爵士相比,安德鲁温和了许多,不过被他操练下来,照样浑身带伤。一见有人挨打,山姆就皱起眉头。琼恩·雪诺倒是很专注地看他们过招。
"雪诺,你觉得他们如何?"唐纳·诺伊站在兵器库门边,上身赤裸,围着一条皮围裙,断掉的左手也裸露在外。虽然诺伊大腹便便,胸膛宽阔,鼻子扁塌,下巴长满黑须,委实不怎么好看,但琼恩见到他却很高兴,因为事实证明,武器师傅是个好朋友。
"他们一身夏天的味道,"琼恩一边说,一边看着安德鲁爵士朝对手冲锋,将其撞翻在地。"康威从哪儿找来这些人?"
"海鸥镇附近某个领主的地牢,"铁匠回答,"一个强盗,一个理发匠,一个乞丐,两个孤儿,还有个小男妓。我们得靠这种货色来守护王国。"
"他们能行,"琼恩朝山姆会心一笑,"我们不也一样?"
诺伊把他拉近,"你哥哥的事,听说了没?"
"昨晚听说的。"康威和那群新兵把新闻带来北方,昨晚全大厅谈论的都是这个。琼恩还不确定自己是什么感觉。罗柏当了国王?那个从小和他一起玩耍打架,一起喝下生平第一杯酒的哥哥?可是,哺育我们的不是同一个母亲的奶水,所以如今罗柏会用镶珠宝的酒杯啜饮夏日红,而我则会跪在某条不知名的小溪边,吮吸捧起的融雪。"罗柏一定能当个好国王。"他虔诚地说。
第30节:他那两个弟弟呢?

"是吗?"铁匠直勾勾地盯着他,"小子,我也希望如此。以前我对劳勃也是这么希望。"
"听说他的战锤就是你打的。"琼恩想起来。
"没错,我曾是他的手下,拜拉席恩家族的部属,风息堡的铁匠和武器师傅,直到我少了这条胳膊。我还记得史蒂芬大人被大海卷走前的音容笑貌,他那三个儿子打从出生命名起,我就看着他们长大。我告诉你--劳勃戴上那顶王冠后,整个人就变了。有些人生来就该打仗,和剑一样,若把它们挂起来,就只等着生锈吧。"
"他那两个弟弟呢?"琼恩问。
武器匠沉吟片刻,"如果说劳勃是真钢,那史坦尼斯就是纯铁,又黑又硬又坚强,却也容易损坏,和铁一样,弯曲之前就会先断掉。至于蓝礼嘛,他像是闪闪发光的亮铜,看起来漂亮,实际却不值几个钱。"
罗柏又是何种金属呢?琼恩不敢问。诺伊从前是拜拉席恩家的人,恐怕他认为乔佛里才是合法的国王,罗柏则是叛徒一个吧。在守夜人的弟兄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决不能对这种事做深入讨论。长城守军来自七国各地,不论一个人发过多少誓,旧爱和亲情终究难以泯灭……这点琼恩自己便深有体会。就连山姆也有困惑:他的家族宣誓效忠高庭,而高庭的提利尔公爵如今支持蓝礼。所以最好别多谈这些,守夜人军团是不偏不倚的。"莫尔蒙大人等着我们呢,"琼恩说。
"那我就不耽搁你们了,快去找熊老吧。"诺伊拍拍他肩膀,微笑道,"雪诺,明天开始,愿诸神与你们同在,把你叔叔给我找回来,听到了没?"
"嗯,一定!"琼恩向他保证。
自从居所被烧后,莫尔蒙总司令便改驻国王塔。琼恩把白灵留在门口的守卫处。"又要爬楼梯,"他们一边上楼,山姆一边抱怨,"我最讨厌楼梯。"
"哎,好在森林里没有。"
他们刚进书房,乌鸦便一眼发现。"雪诺!"它厉声叫道。莫尔蒙原本正在谈话,"你们花的时间可不少,"他推开桌上吃剩的早餐,清出空间。"放这里,我等会儿看。"
索伦·斯莫伍德是个体格结实的游骑兵,下巴的线条不明显,嘴巴更是埋藏在一小撮胡子下。他原本和艾里沙·索恩交好,因此对琼恩和山姆素无好感,只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依我之见,"他毫不理会刚来的两人,继续对莫尔蒙说,"总司令应该坐镇黑城堡,负责统筹和管辖。"
乌鸦拍拍黑翅膀,"我!我!我!"
"哪天等你当上总司令,爱怎样便怎样。"莫尔蒙对游骑兵道,"但依我之见呢,一来我还没翘辫子,二来弟兄们也没推举你取代我的位子。"
"现在班扬·史塔克和杰瑞米爵士都死了,我就是首席游骑兵。"斯莫伍德固执地说,"应该由我来指挥出击。"
莫尔蒙无动于衷。"班是我派出去的,在他之前我还派了威玛爵士,我可不想把你也送出去,然后坐在这儿干等,直等个昏天黑地才终于放弃希望,判定你也弃尸荒野。"他指出。"还有,在我们确定史塔克死亡之前,他依旧是首席游骑兵。就算他真死了,也该由我来指派继任者,轮不到你作主。好啦,少浪费我时间,我们天一亮就得出发,你没忘吧?"
斯莫伍德立正,"是,大人。"出去的时候,他朝琼恩皱了皱眉头,彷佛在责怪他。
"首席游骑兵?"熊老的视线停在山姆身上,"我还不如让你当算了!就有人这么厚颜无耻,竟然当着我的面嫌我老,比不上他啦!小子,我看起来老吗?"莫尔蒙的头发早已逃离他遍布老人斑的头皮,却在他的下巴重新集结,一大丛毛茸茸的灰胡几乎遮住了胸部。他用力一捶胸膛,"我看起来虚弱吗?"
山姆张开嘴,却只发出一点可怜的尖声,他向来很怕熊老。"当然不,大人,"琼恩赶忙接话,"您强壮得像……像……"
"雪诺,少来哄我,你很清楚我不吃这套。来,让我瞧瞧地图。"莫尔蒙粗鲁地翻看起地图,每张都只看一眼,咕哝一声。"你只找到这些?"
"我……大-大-大人,"山姆结巴起来,"还……还有很多,可-可-可是……那里很……很乱……"
"这些都太旧了。"莫尔蒙抱怨,他的乌鸦也厉声应和,"旧了!旧了!"
"聚落的位置或许会改变,但丘陵和河流的方位是一样的。"琼恩指出。
"这倒是。塔利,乌鸦挑好了没?"
"伊-伊-伊蒙师傅打-打-打算今晚再-再-再挑,喂-喂-喂完它们之后。"
"我要他最好的鸟儿,不仅聪明,还要够强壮。"
"强壮!"他的乌鸦一边整理羽毛,一边叫,"强壮!强壮!"
"若是我们全被宰了,我得让继任者知道我们死在哪里,怎么个死法。"
此言一出,山姆威尔·塔利顿时吓得说不出话来。莫尔蒙往前靠去,"塔利,从前我还只有你一半年纪的时候,我母亲跟我说,如果我张开嘴巴傻站着,黄鼠狼可能会误以为我嘴巴是它老巢,然后一溜烟钻进喉咙去。所以,你有事就赶快说,否则小心黄鼠狼。"他粗鲁地挥手示意他退下,"你走吧,我忙得很,没空听你胡扯。我想学士那儿应该有工作等着你。"
山姆吞吞口水,向后一退,连忙快步离去,还差点绊倒在草席上。
"这小子真像看起来那么蠢吗?"他走之后,司令开口问。"蠢!"乌鸦埋怨道。莫尔蒙没等琼恩回答,"他父亲大人在蓝礼国王的朝臣中颇有份量,我本有心派他……算了,叫这个蠢话连篇的胖小子去见蓝礼,恐怕没好结果。我请亚耐尔爵士去好了,他比较沉稳,况且他母亲还是绿苹果佛索威家的人。"
第31节:彷佛依旧有生命

"大人,可否容我问一句,您向蓝礼国王所求何事呢?"
"小子,我跟每个国王要的东西还不都一样?士兵、战马、刀剑、盔甲、谷物、乳酪、酒类、羊毛、钉子……守夜人军团一点不挑剔,别人给什么,咱们照单全收。"他的手指在粗木桌面上敲打,"假如风向顺遂,艾里沙爵士在一个月内便会抵达君临,但小毛头乔佛里会不会理睬他,这我可就不敢说了。兰尼斯特家对咱守夜人从没好过。"
"但索恩带了尸鬼的手,可以提起他们的注意。"那是一件恶心的东西,颜色惨白,长了黑色的手指,装在罐子里还扭个没完,彷佛依旧有生命。
"我倒希望咱们还有一只,好让蓝礼也瞧瞧。"
"戴文说长城外什么都有。"
"得了吧,'戴文说'。上回他出巡逻,还说什么看到十五尺高的巨熊。"莫尔蒙哼了一声,"从前有人说我老妹找头熊当情人,这比那还离谱。虽然这是个死人会走路的世界……唉,就算这样,一个人还是该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亲眼见过死人走路,但我可没见什么巨熊。"他审视琼恩良久,"不过我们谈的是手,你的手还好吧?"
"好多了。"琼恩脱下鼹鼠皮手套给他看。从手掌到肘部,疤痕遍布,班驳的红嫩皮肤虽仍不便伸缩,但已经逐渐愈合。"还有点痒,但伊蒙师傅说这是好现象,他给了我一种药膏,让我带着路上涂。"
"用长爪方便吗?"
"没问题,"琼恩伸出手指,依学士吩咐的方式握拳然后张开。"伊蒙师傅要我每天这样活动,就能保持指头的灵敏。"
"伊蒙眼睛虽然瞎了,脑袋可清楚得很。希望诸神保佑,让他再活个二十年。你知道,他原本可能当上国王吗?"
琼恩大吃一惊,"他只对我说过他的父亲是国王,可……我以为他不是长子。"
"他的确不是。他的祖父是戴伦·坦格利安,即国王戴伦二世,就是他将多恩领并入王国。他依协议娶了一位多恩公主,而她为他生了四个儿子。伊蒙的父亲梅卡是其中的幼子,而伊蒙则是梅卡的三子。注意,虽然斯莫伍德把我说得老朽不堪,但这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很久的事。"
"听说他的祖父为他取名伊蒙,是为了纪念龙骑士伊蒙王子。"
"没错,人们不是常说伊蒙才是戴伦国王真正的父亲,而不是'庸王'伊耿四世么?可是呢,咱们的伊蒙生来便没有龙骑士的武艺。他老说自己动作慢,只有脑筋转得快。难怪被他爷爷送去学城,当时他才九、十岁吧,我想……他在继承顺位中排在第九或第十。"
琼恩知道伊蒙师傅早已年逾百岁,要将这位身体孱弱、肌肉萎缩、满脸皱纹、双目失明的老人,想成与艾莉亚同龄的小男孩,实在很古怪。
莫尔蒙续道:"当伊蒙的大伯,也就是王位继承人,在一次比武大会上意外身亡时,他还在埋首书堆呢。他大伯本有两名子嗣,可没过多久便相继死于春季大瘟疫。戴伦国王也同时染病去世,因此王位传给了戴伦的次子伊里斯。"
"'疯王'伊里斯?"琼恩糊涂了,伊里斯是劳勃之前的国王,距今应该没这么久啊。
"不,那是伊里斯一世。劳勃推翻的是二世。"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啊?"
"我看总有八十年了吧,"熊老道,"说不确切,当时连我都还没出生,伊蒙却已造好了大半颈链。伊里斯依照坦格利安家的传统,娶了妹妹为妻,之后又统治了十多年。伊蒙则宣誓成为学士,随后离开学城,去为某个贵族服务……直到他的伯父过世,且未留下子嗣。铁王座由是传给了戴伦国王最后一个儿子,即伊蒙的父亲梅卡。新王将儿子们通通召回宫中,他本打算让伊蒙担任重臣,可伊蒙不愿篡取理当属于大学士的地位,因而拒绝了。他去了长兄的城堡,选择为他服务,那一位也叫戴伦。可是呢,这个戴伦不久也没了命,身后只留有一个弱智的女儿。如果我没记错,他好像是逛妓院染了梅毒。王国接下来的继承人是次子伊利昂。"
"'魔鬼'伊利昂?"琼恩知道这个人,"自以为成龙的王子"是老奶妈的故事里特别恐怖的一个,小弟布兰最爱听了。
"正是,不过他称自己为'明焰'伊利昂。某天晚上,他喝过了头,居然灌下一罐野火,并对朋友夸口说野火可以使他成龙,所幸诸神有眼,只让他成为死尸一具。他死后不到一年,梅卡国王也在对抗盗匪头目的战事中阵亡。"
琼恩对王国历史并非一无所知,这都要拜鲁温学士所赐。"那一年召开过大议会。"他插话,"全国诸侯决定放弃伊利昂王子年幼的儿子和戴伦王子的女儿,而把王冠交给伊耿。"
"你只说对了一半。他们本将王冠悄悄地献给伊蒙,却也被他悄悄地拒绝了。他告诉他们:诸神托付给他的使命是服侍,而非统治,他发下誓言,就决不背弃,纵然总主教愿意赦免他也不行。嗳,只要头脑健全的人都不愿让伊利昂的后代坐上王位,而戴伦的女儿不仅低能,更非男性,最后不得已,只好改立伊蒙的弟弟为王--这就是伊耿五世,老王的四子的四子,他们叫他"不该成王的王"。伊蒙深知自己倘若继续留在朝中,难免被反对伊耿的人士利用,于是他来到长城,再未离去,而让他的弟弟,他的侄子,他的侄孙一个接一个统治国事,复又死去,直到詹姆·兰尼斯特结束了龙之国王一族的血脉。"
"国王!"乌鸦嘎嘎怪叫,振翅飞过书房,停在莫尔蒙肩上。"国王!"它摇头晃脑地又叫一声。
第32节:有朝一日会统治临冬城

"它好像很喜欢这个词。"琼恩微笑道。
"这个词容易说,更容易讨人喜欢。"
"国王!"鸟儿又叫。
"我想它希望您也有顶王冠,大人。"
"国内现在有三个王,而我还嫌多了两个咧。"莫尔蒙伸出手指,弹了一下乌鸦的下巴,但视线自始至终没有离开琼恩·雪诺。
他觉得事有蹊跷,"大人,您为何告诉我伊蒙师傅的事?"
"不为什么,"莫尔蒙动动身子,皱紧眉头,"你哥哥罗柏如今是北境之王,你和伊蒙有了共同之处,你们都是国王的兄弟。"
"不仅如此,"琼恩说,"我们也都发过誓。"
熊老响亮地哼了一声,乌鸦也飞起来,拍拍翅膀绕着房间转。"倘若每个背誓者都发配来守长城,我就不愁人手不够了。"
"我早知道罗柏有朝一日会统治临冬城。"
莫尔蒙吹一声口哨,鸟儿又飞回来,歇在他手上。"领主和国王,这是两回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玉米,喂给乌鸦。"他们会给你哥哥罗柏穿上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你却得一辈子黑衣黑甲;他会娶漂亮公主为妻,膝下儿孙成群,而你不仅永远无法结婚,更别想生儿育女;罗柏高高在上,统治四方,你却只有做牛做马的份;别人骂你是'乌鸦',却会尊称他为'陛下';他不管干下何等无聊事,一律被诗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丰功伟业,也注定籍籍无闻。假如这些对你一点都不困扰,琼恩……那你就是个天大的骗子。你知道,我说的没错。"
琼恩站起来,全身紧绷犹如弓弦,"如果这些真能对我造成困扰,我这个私生子又该怎么办呢?"
"你觉得呢?"莫尔蒙问,"身为私生子,你该怎么办?"
"继续困扰,"琼恩道,"但坚守誓言。"

第七章凯特琳

在凯特琳·史塔克眼中,儿子罗柏新铸的王冠,宛如一顶重担,沉沉地压在他头上。
冬境之王的古老王冠早在三百年前托伦·史塔克向征服者伊耿臣服时便已失传。他把王冠献给了伊耿,而伊耿对之如何处置,无人知晓。今天,凭着霍斯特公爵手下铁匠的优良手艺,罗柏的王冠正如故事中形容的那样,宛如史塔克先王:青铜铸造的冠冕,上刻先民的符文,九根长剑形状的黑铁尖刺挺立其中。这顶王冠没有黄金、没有白银、没有珠宝装饰,惟有钢铁和青铜,沉暗而坚硬,正是对抗严寒的冬之金属。
他们在奔流城的大厅里静待囚犯。她见罗柏把王冠往后推,安放在蓬厚的棕发上。没过多久,他又往前拉,接着转了转,好像这能让他戴得更舒服。戴王冠不是件容易事啊,凯特琳边看边想,对一个年仅十五的孩子而言,尤其如此。
等犯人带入,罗柏便命取剑。奥利法·佛雷剑柄在前,递了上去,儿子抽出宝剑,横放于膝,威压的意图非常明显。"陛下,这就是您要的人。"徒利家的侍卫队长罗宾·莱格爵士高声宣布。
"兰尼斯特!见了国王还不快快跪下?"席恩·葛雷乔伊大喝,罗宾·莱格爵士把囚犯按倒。
他丝毫没有狮子的模样,凯特琳暗忖。这位克里奥·佛雷爵士的母亲是泰温·兰尼斯特的妹妹吉娜夫人,但他半分都没遗传兰尼斯特家著名的美貌和金发碧眼,他反而继承了父亲艾蒙·佛雷爵士--瓦德·佛雷老侯爵的次子--的体征,生得一头纤细棕发,下巴短小,脸形削瘦,一双眼睛苍白无色,水汪汪的,还眨个不停。或许这是光线的关系吧,奔流城下的地牢阴暗潮湿……近来又格外拥挤。
"克里奥爵士,起来吧。"儿子的声音虽不若乃父那么冰冷,却也不像十五岁的孩子。是战争,迫使他提早成年。横放膝上的那把剑映着晨光,刃缘微微闪亮。
然而使克里奥·佛雷爵士焦虑的并非宝剑,而是那头冰原狼。儿子将它取名为"灰风",它的身躯大如猎鹿犬,身无赘肉,毛色烟黑,眼瞳宛若熔金。他缓步向前,踱到被俘的骑士身边嗅了嗅。大厅里的所有人都能闻到恐惧的气息。克里奥爵士是在呓语森林一役中被俘,是役灰风共咬断了五六个敌兵的咽喉。
骑士踉跄站起,慌忙后退,引得几名观者哈哈大笑。"谢谢您,大人。"
"'陛下'!"外号"大琼恩"的安柏伯爵怒叱。在罗柏的北方诸将中,属他嗓门最大……也最为忠诚勇猛,至少他自己这么坚持。他是尊儿子为北境之王的第一人,自然容不下任何对自己新王的不敬之举。
"陛下,"克里奥爵士连忙改口,"请您原谅。"
此人并不勇敢啊,凯特琳心想,说真的,他比较像佛雷家的人,而非兰尼斯特。换作他表哥"弑君者",想必是另一番态度。他们绝对无法逼詹姆·兰尼斯特爵士那张俏嘴吐出陛下二字。
"我把你从牢里放出来,是要你帮我送信到君临,给你表姐瑟曦·兰尼斯特。你将打着和平的旗帜,并且我将派出三十名得力手下负责护送。"
克里奥爵士显然松了口气,"我很乐意替陛下送信给太后。"
"但你要知道,"罗柏说,"我可没放你自由。你的祖父瓦德大人率领佛雷全族上下归顺于我,你的堂兄弟和叔舅们更在呓语森林之战中英勇奋斗,可你却选择为狮子旗而战。既然如此,你就是兰尼斯特家的人,而非佛雷。我要你以骑士之名誉立誓,一旦将信送达,不日即携带太后的答覆返回此地,继续作俘虏。"
第31节:彷佛依旧有生命

"大人,可否容我问一句,您向蓝礼国王所求何事呢?"
"小子,我跟每个国王要的东西还不都一样?士兵、战马、刀剑、盔甲、谷物、乳酪、酒类、羊毛、钉子……守夜人军团一点不挑剔,别人给什么,咱们照单全收。"他的手指在粗木桌面上敲打,"假如风向顺遂,艾里沙爵士在一个月内便会抵达君临,但小毛头乔佛里会不会理睬他,这我可就不敢说了。兰尼斯特家对咱守夜人从没好过。"
"但索恩带了尸鬼的手,可以提起他们的注意。"那是一件恶心的东西,颜色惨白,长了黑色的手指,装在罐子里还扭个没完,彷佛依旧有生命。
"我倒希望咱们还有一只,好让蓝礼也瞧瞧。"
"戴文说长城外什么都有。"
"得了吧,'戴文说'。上回他出巡逻,还说什么看到十五尺高的巨熊。"莫尔蒙哼了一声,"从前有人说我老妹找头熊当情人,这比那还离谱。虽然这是个死人会走路的世界……唉,就算这样,一个人还是该相信自己的眼睛。我亲眼见过死人走路,但我可没见什么巨熊。"他审视琼恩良久,"不过我们谈的是手,你的手还好吧?"
"好多了。"琼恩脱下鼹鼠皮手套给他看。从手掌到肘部,疤痕遍布,班驳的红嫩皮肤虽仍不便伸缩,但已经逐渐愈合。"还有点痒,但伊蒙师傅说这是好现象,他给了我一种药膏,让我带着路上涂。"
"用长爪方便吗?"
"没问题,"琼恩伸出手指,依学士吩咐的方式握拳然后张开。"伊蒙师傅要我每天这样活动,就能保持指头的灵敏。"
"伊蒙眼睛虽然瞎了,脑袋可清楚得很。希望诸神保佑,让他再活个二十年。你知道,他原本可能当上国王吗?"
琼恩大吃一惊,"他只对我说过他的父亲是国王,可……我以为他不是长子。"
"他的确不是。他的祖父是戴伦·坦格利安,即国王戴伦二世,就是他将多恩领并入王国。他依协议娶了一位多恩公主,而她为他生了四个儿子。伊蒙的父亲梅卡是其中的幼子,而伊蒙则是梅卡的三子。注意,虽然斯莫伍德把我说得老朽不堪,但这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很久的事。"
"听说他的祖父为他取名伊蒙,是为了纪念龙骑士伊蒙王子。"
"没错,人们不是常说伊蒙才是戴伦国王真正的父亲,而不是'庸王'伊耿四世么?可是呢,咱们的伊蒙生来便没有龙骑士的武艺。他老说自己动作慢,只有脑筋转得快。难怪被他爷爷送去学城,当时他才九、十岁吧,我想……他在继承顺位中排在第九或第十。"
琼恩知道伊蒙师傅早已年逾百岁,要将这位身体孱弱、肌肉萎缩、满脸皱纹、双目失明的老人,想成与艾莉亚同龄的小男孩,实在很古怪。
莫尔蒙续道:"当伊蒙的大伯,也就是王位继承人,在一次比武大会上意外身亡时,他还在埋首书堆呢。他大伯本有两名子嗣,可没过多久便相继死于春季大瘟疫。戴伦国王也同时染病去世,因此王位传给了戴伦的次子伊里斯。"
"'疯王'伊里斯?"琼恩糊涂了,伊里斯是劳勃之前的国王,距今应该没这么久啊。
"不,那是伊里斯一世。劳勃推翻的是二世。"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啊?"
"我看总有八十年了吧,"熊老道,"说不确切,当时连我都还没出生,伊蒙却已造好了大半颈链。伊里斯依照坦格利安家的传统,娶了妹妹为妻,之后又统治了十多年。伊蒙则宣誓成为学士,随后离开学城,去为某个贵族服务……直到他的伯父过世,且未留下子嗣。铁王座由是传给了戴伦国王最后一个儿子,即伊蒙的父亲梅卡。新王将儿子们通通召回宫中,他本打算让伊蒙担任重臣,可伊蒙不愿篡取理当属于大学士的地位,因而拒绝了。他去了长兄的城堡,选择为他服务,那一位也叫戴伦。可是呢,这个戴伦不久也没了命,身后只留有一个弱智的女儿。如果我没记错,他好像是逛妓院染了梅毒。王国接下来的继承人是次子伊利昂。"
"'魔鬼'伊利昂?"琼恩知道这个人,"自以为成龙的王子"是老奶妈的故事里特别恐怖的一个,小弟布兰最爱听了。
"正是,不过他称自己为'明焰'伊利昂。某天晚上,他喝过了头,居然灌下一罐野火,并对朋友夸口说野火可以使他成龙,所幸诸神有眼,只让他成为死尸一具。他死后不到一年,梅卡国王也在对抗盗匪头目的战事中阵亡。"
琼恩对王国历史并非一无所知,这都要拜鲁温学士所赐。"那一年召开过大议会。"他插话,"全国诸侯决定放弃伊利昂王子年幼的儿子和戴伦王子的女儿,而把王冠交给伊耿。"
"你只说对了一半。他们本将王冠悄悄地献给伊蒙,却也被他悄悄地拒绝了。他告诉他们:诸神托付给他的使命是服侍,而非统治,他发下誓言,就决不背弃,纵然总主教愿意赦免他也不行。嗳,只要头脑健全的人都不愿让伊利昂的后代坐上王位,而戴伦的女儿不仅低能,更非男性,最后不得已,只好改立伊蒙的弟弟为王--这就是伊耿五世,老王的四子的四子,他们叫他"不该成王的王"。伊蒙深知自己倘若继续留在朝中,难免被反对伊耿的人士利用,于是他来到长城,再未离去,而让他的弟弟,他的侄子,他的侄孙一个接一个统治国事,复又死去,直到詹姆·兰尼斯特结束了龙之国王一族的血脉。"
"国王!"乌鸦嘎嘎怪叫,振翅飞过书房,停在莫尔蒙肩上。"国王!"它摇头晃脑地又叫一声。
第33节:请问要我带什么口信

克里奥爵士立刻回答:"我在此立誓。"
"你的话,大厅里每个人都听见了,"凯特琳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警告对方。由于父亲病危,现在由他代表奔流城和三河诸侯发言。"若你去而不返,举国上下都会唾弃你出尔反尔的行径。"
"我这个人说到做到。"克里奥爵士倔强地回答,"请问要我带什么口信?"
"我的和平条件。"罗柏手握长剑,站了起来,灰风立刻跑回他身边。整个大厅寂静无声。"你去对太后摄政王说,只要她同意我的条件,我就收起这柄剑,结束彼此的纷争。"
凯特琳瞥见大厅后方,高大而憔悴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推开一排守卫,默默地走了出去。其他人则一动不动。对这些骚动,罗柏不予理会。"奥利法,拿信来。"他下令。侍从取走长剑,递上一卷羊皮纸。
罗柏展开信纸,"第一,太后必须释放我的两个妹妹,并让她们经由海路,从君临安全返回白港。我在此宣告,珊莎与乔佛里·拜拉席恩的婚约正式解除。一伺我收到代理城主的通报,确定她们已安然抵达临冬城,我便会立刻释放太后的两位表弟,侍从威廉·兰尼斯特和你弟弟提恩·佛雷,并护送他们安全抵达凯岩城,或者是任何她要求的地方。"
凯特琳·史塔克真希望能读出隐藏在每张脸庞、每双起皱的眉头和每对紧抿的嘴唇之后的心绪。
"第二,立即归还先父遗骸,我们将遂先父所愿,将他安葬于临冬城的墓窖,让他和兄妹们一同长眠于地下。追随他死于君临的卫士们的遗体也必须归还。"
活人南下,枯骨北归。奈德说得没错,她心想,他属于临冬城,他一再重复,可我听进去了吗?不,我对他说:你一定要去,去作劳勃的首相,不仅是为了我们家族,更为了我们的孩子……都是我的错,我一个人的错……
"第三,家父的巨剑'寒冰'必须送来奔流城,交于我手。"
她看着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他站在一旁,拇指勾着剑柄,面色凝重如石。
"第四,太后必须晓谕其父泰温公爵释放自绿叉河之役中俘虏的我方骑士和领主。他照办之后,我也会立刻释放所有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之战中扣押的人质。詹姆·兰尼斯特爵士除外,我会留着他,以确保他父亲表现良好。"
她审视着席恩·葛雷乔伊促狭的微笑,心中纳闷那代表着什么。这位青年的神色总像在享受什么秘密的玩笑,凯特琳向来不喜欢这种调调。
"最后,乔佛里国王和摄政太后必须公告全国,放弃对北境和三河地区的统治权。从今往后,我国与其不再有任何瓜葛,而是一个自由独立的王国,与古时无异。我国领土包括颈泽以北所有史塔克家族的封地,以及三叉戟河及其支流流经的地区,西起金牙城,东迄明月山脉。"
"北境之王万岁!"大琼恩·安柏高喊,挥舞起猪腿般粗大的拳头。"史塔克万岁!史塔克万岁!北境之王万岁!"
罗柏卷起羊皮纸,"韦曼学士已经画好地图,上面标示着我国主权范围。我们会让你带上一张去交给太后。泰温大人必须立即自我国边界内撤军,并停止种种烧杀劫掠。摄政太后母子不能向我的子民抽取税收、索讨贡赋或徵求劳役,必须立即解除我国领主与骑士向铁王座、拜拉席恩家族或兰尼斯特家族所立下之各种效忠、誓言、抵押、债务及义务。此外,在双方同意的名单中,兰尼斯特家应挑选十名出身显赫的贵族,前来奔流城作为和平的担保。我将依据他们的身份地位,以贵宾之礼相待。只要对方信守条约,我将每年释放两名人质,护送他们安然返家。"罗柏把卷轴丢到骑士脚边,"这就是我的条件。如果她接受,我就给她和平,若是她不接受,"--他吹声口哨,灰风立刻咆哮趋前--"我就让她再尝尝呓语森林的滋味。"
"史塔克万岁!"大琼恩再次大喊,此时其他人也齐声附和,"史塔克万岁!史塔克万岁!北境之王万岁!"冰原狼往后甩头,放声长号。
克里奥爵士脸上血色尽失,"我会把您的信件带给太后,大--陛下。"
"很好。"罗柏说,"罗宾爵士,让他饱餐一顿,换上干净衣物,明天天明时分出发。"
"遵命,陛下。"罗宾·莱格爵士答道。
"那么,今天的会议到此为止。"罗柏转身离去,灰风紧随在后,在场骑士及诸侯纷纷屈膝下跪,奥利法·佛雷快步跑到前面开门。凯特琳姐弟也跟着一同出去。
"你表现得很好。"在大厅后的走廊上,她对儿子说,"但放狼吓唬人不是国君应有的举动,倒像小孩子把戏。"
罗柏搔搔灰风耳根,"母亲,你没见他刚才什么表情?"他微笑着问。
"我只看到卡史塔克大人走了出去。"
"我也看到了。"罗柏双手摘下王冠,交给奥利法。"把它拿回卧室。"
"陛下,我这就去办。"侍从即刻离去。
"我敢打赌,今天在场的有不少人和卡史塔克大人看法相同。"弟弟艾德慕表示,"如今兰尼斯特军像瘟疫一般四散在我父亲的领土各处,烧杀劫掠,无恶不作,怎么可以谈和?我再重申一次,应该立刻向赫伦堡进军。"
"我们兵力不够。"罗柏怏怏地说。
艾德慕坚持己见:"难道我们坐守城中,士兵就会增多吗?我们的部队正日渐削弱。"
"这是谁的责任?"凯特琳斥责弟弟。当初正由于艾德慕坚持,罗柏才同意让河间诸侯在他加冕之后便即离开奔流城,回去防守各自的领土。马柯·派柏爵士和卡列尔·凡斯伯爵率先离去。杰诺斯·布雷肯伯爵紧随其后,临走时发誓夺回烧成废墟的家堡并安葬死者。眼下,就连杰森·梅利斯特伯爵也暗示要返回海疆城,诸神保佑,该城可是至今未遭战火波及啊。
第34节:这孩子做得没错

"你总不能要求我的河间诸侯枯坐城中,无所事事,活活看着自己的领地惨遭掠夺,子民被屠杀吧?"艾德慕爵士道,"但卡史塔克大人是北方人,他若是离开,对我们震动极大。"
"我会跟他谈谈,"罗柏说,"他两个儿子战死在呓语森林,他不愿和杀子仇人谈和,谁能怪他呢?……换做是我……"
"死再多人也无法让你父亲或瑞卡德大人的儿子起死回生。"凯特琳道,"我们必须谈和--你若睿智的话,还应该多给对方一点甜头。"
"再给他们甜头,我就要噎死了。"儿子胡须的颜色比头发更红。罗柏似乎觉得留胡子可以让自己看起来更威猛,更有王者风范……也更成熟。但不管有没有胡子,他终究只是个十五岁的男孩,他对复仇的渴望并不亚于瑞卡德·卡史塔克,说服他提出和平条件已非易事,遑论条款优厚与否。
"瑟曦·兰尼斯特绝不会同意用你两个妹妹来交换她两个表亲,你很清楚,她要的是她弟弟。"这话她说了好几遍,但凯特琳发现作国王的远不如作儿子的听话。
"我不能释放弑君者,就算我想放也放不了,我的诸侯绝不会同意。"
"你的诸侯拥护你登基为王。"
"也同样可以夺走我的王位。"
"假如你的王冠能换得艾莉亚和珊莎平安归来,那真是谢天谢地。想想看,你手下多少诸侯巴不得将兰尼斯特在牢里就地正法,万一他在狱中有个三长两短,别人一定认为--"
"--他是罪有应得。"罗柏接口。
"那你妹妹呢?"凯特琳尖锐地反问,"她们也是罪有应得?我向你保证,倘若她弟弟出了意外,瑟曦必定会血债血--"
"兰尼斯特不会死。"罗柏道。"未经我允许,无人能和他交流。他有食物和饮水,还有干净的稻草床,照说他根本没资格过这么舒服。但是,我决不放他走,即便为了艾莉亚和珊莎也不行。"
凯特琳突然发觉儿子正"低头"看她。是战争使他飞速成长,还是他们放在他额上的王冠使他心骄气傲?凯特琳扪心自问。"你怕与詹姆·兰尼斯特在战场上重逢,是不是?"
灰风出声咆哮,彷佛察觉了罗柏的怒意。艾德慕·徒利连忙出手,兄弟似地拍拍凯特琳的肩膀。"凯特,别这样,这孩子做得没错。"
"不准叫我'孩子'!"罗柏旋身面对舅舅,把满腔怒气都往可怜的艾德慕身上发泄,天知道对方只是想帮他解围。"我即将成年,而且我是国王--爵士先生,我是你的国王。我郑重声明:我不怕詹姆·兰尼斯特。我既然打败过他一次,再来一次也无不可。只是……"他拨开遮眼头发,摇了摇头,"我本想拿弑君者去交换父亲,可……"
"……可换你妹妹就不行?"她冰冷地低语,"你妹妹不够重要,是不是?"
罗柏没有回答,但他眼里有受伤的神色。那双徒利家族的蓝眼睛啊,是她的遗传。她伤害了他,但他实在太像他父亲,因此不肯承认。
我这是在干什么?她对自己说。诸神在上,我到底怎么了?他不就是尽力想当个好国王吗?这些我都知道,这些我日夜所见,可是……我已经失去了奈德,失去了我生命的基石,若是连女儿也没了,我受不了……
"我会为妹妹尽最大努力,"罗柏说,"只要太后还有一丝理智,她就会接受我的条件。否则,我将让后悔她的决定。"他显然不愿继续这个话题。"母亲,您真的不肯去孪河城居住?您应当远离前线,同时多多了解佛雷大人的女儿,等战争结束,便可为我挑选妻子。"
他不要我,凯特琳虚弱地想,看来做国王的果真不能有母亲啊,何况我还总说些不中听的话。"罗柏,你长这么大,中意瓦德大人哪个女儿可以自己决定,用不着我帮忙。"
"那您和席恩一起走罢。他明天动身,首先协助梅利斯特押送部分战俘去海疆城,随后搭船前往铁群岛。你也可以找条船,如果风向顺遂,不出一月便能返回临冬城。布兰和瑞肯需要你。"
而你不需要?"你外公的时日所剩无多,只要他还活在世上一日,我就要留在奔流城守着他。"
"我是国王,我可以命令你走。"
凯特琳不理他,"我再说一遍,我希望你把席恩留在身边,派别人去派克岛。"
"和巴隆·葛雷乔伊周旋,派谁比他儿子更合适呢?"
"杰森·梅利斯特,"凯特琳提议,"泰陀斯·布莱伍德,史提夫伦·佛雷,谁都成……惟独席恩不行。"
儿子在灰风身旁蹲下,拨弄冰原狼的毛皮,藉此逃避她的目光。"席恩为我们立下不少功劳,我跟你说过他在狼林里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的事。而一旦与兰尼斯特家和谈不成,我就必须得到葛雷乔伊大王的长船舰队。"
"想得到他的舰队,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儿子留作人质,。"
"他已经作了半辈子人质。"
"那不是没有原因的。"凯特琳说,"巴隆·葛雷乔伊这种人不能信任。别忘了,虽说仅仅为期一季,可他毕竟曾自立为王。哪天他揪准机会,说不定又会再度作乱。"
罗柏起身,"我不跟他计较这个。我是北境之王,满足他的愿望,让他当铁岛之王又如何?只要他助我击败兰尼斯特,我很乐意将王冠奉上。"
"罗柏--"
"我决定派席恩。日安,母亲。灰风,我们走。"罗柏快步离去,冰原狼亦步亦趋。
凯特琳只能目送他离开,那是她的儿子,也是她的主君,好奇怪的感觉啊。想当初在卡林湾,她敦瞩他要"发号施令",如今他果然照办。"我去看看父亲,"她唐突地说,"艾德慕,跟我一起来吧。"
第35节:似乎一天天虚弱下去

"戴斯蒙正在训练新募的弓箭手,我得去讲两句。晚些时候再去看他。"
晚些时候说不定他就不在人世了,凯特琳心想,却没有说出口。弟弟宁可上战场,也不愿进病房。
垂危父亲的病房位于主堡,穿越神木林是最佳捷径。神木林里长满青草、野花、榆树和红木,浓密的叶片依然贪恋着枝干,对两周前白鸦带来的消息浑然不觉。秋季已至,枢机会虽已宣布,但诸神似乎还不愿把这个消息告诉清风和密林,为此凯特琳深觉感激。秋天,是个让人惧怕的季节,只因凛冬的阴影徘徊在前。一个人,无论睿智还是驽钝,都无法判断这次秋收会不会是今生最后的农获。
城堡顶层的房间里,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床位朝东,腾石河和红叉河汇流处尽收眼底。凯特琳进来时,他正在熟睡,须发皆白,色泽竟和羽毛床褥无异,那曾经魁伟的身躯,如今已被逐渐扩散的死亡之气消磨得又瘦又小。
床边,静坐着她的叔叔黑鱼,他依然穿戴锁甲,一身风尘仆仆的斗篷,长靴蒙尘,满是干泥。"叔叔,你回来了,罗柏知道吗?"布林登·徒利爵士掌管着罗柏的侦察部队,等于是他的耳目。
"还没有。我一进马厩,听他们说国王正在主持朝政,就直接过来了。我想我的消息应该私下报告给陛下。"黑鱼一头灰发,身形瘦长,动作精准,他刮得干净的脸上满是皱纹和风伤。"他情形如何?"他问,她知道他问的不是罗柏。
"还是老样子。学士给他喝梦酒和罂粟花奶止痛,所以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睡。他吃得太少,似乎一天天虚弱下去了。"
"说过话没?"
"有……可越来越没条理。他常说起自己的悔恨,说起没完成的任务,还有过世很久的人和陈年往事。有时候他连季节都分辨不清,甚至把我当成我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