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与秩序》
Law&Order
类型:剧情/犯罪
这是美国电视史上最长寿的涉案剧集之一,已播至第16季,分警匪较量和法庭辩论两部分,情节大多取自真实案例,错综复杂,曲折离奇,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层层深入进行调查,考验着几位主人公的智力、精力、耐心和承受力。由于最终坏人不一定被绳之于法,观众看时往往暗自捏一把汗。
这是没有枪声的警法世界,当它推出DVD时,有评论称“没有必要介绍剧情,如果你不知道这部电视剧说的是什么,那你肯定没有电视看”,可见它在美国人心中的影响。
【内容简介】:
Plot Outline:
"Law & Order: Trial by Jury" takes viewers where they have never been before. For the first time, a "Law & Order" series is told not only from the point-of-view of the prosecutors and police - but also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defense attorneys, defendants, judges and jurors.
"Law & Order: Trial by Jury" shows the inner workings of the judicial system, beginning with the arraignment, and continuing through the prosecutors' complicated process of building a case, investigating leads and preparing witnesses for trial.
《法律与秩序》:没有枪声的警法世界
《法律与秩序》的首播时段是在NBC电视台(美国国家广播公司)的每周三晚上九点。这种制度的好处是可以根据观众喜好和新闻热点来修正剧情发展。
《法律与秩序》从1990年开播,到2004年的第15季,而NBC和出品该片的“狼制作公司”已经签约拍摄2005-2006季,这使它成为美国电视史上最长寿的“涉案剧”。
而且,制片方还利用这部电视剧的影响力,制作了两部独立的“外传”,《法律与秩序:特殊受害者》(Law & Order: Special Victims Unit),和《法律与秩序:犯罪倾向》(Law & Order: Criminal Intent),分别在1999年和2001年开播。也就是说,加上这两部外传,《法律与秩序》到2004-2005播出季就已经有了25季、接近600集的节目。这还不算,该剧的第三个外传Law & Order: Trial by Jury于2005年3月开播。
美国电视史上不是没有拍过几十年的电视剧,但那些都是在白天播出、给家庭主妇“杀时间”用的“豪门恩怨类”肥皂剧。在竞争激烈的晚间黄金时段,像《法律与秩序》这样的成就可谓前无古人。今年该剧开始推出DVD时,有评论称“我觉得没有必要介绍剧情,如果你不知道这部电视剧说的是什么,那你肯定没有电视。”
另一个例子更能说明《法律与秩序》的影响力。2004年5月2日,美国《自由兰斯星报》(The Free Lance-Star)报道说,在弗雷德里克斯堡(Fredericksburg)附近的一家旅馆外的垃圾箱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警察调查现场的时候,有个人走进围观的人群中,向一个看热闹的妇女询问了什么事情,然后就跳上街对面的一辆汽车,迅速离开。这个妇女立刻掏出照相手机,拍下了这辆车的车牌号码。警方根据她提供的线索,在事发39小时后逮捕了嫌疑犯。这位女士告诉媒体,她之所以反应迅速,是因为她“看了足够多的《法律与秩序》,能够分辨可疑的表现。”
《法律与秩序》提供了电视节目中更稀少的阅读快感——“求知欲”和“自主判断欲”。
《法律与秩序》最厉害的一点是“尽量接近真实”。虽然快节奏的电视剧无法完全还原艰难的司法程序,但该剧仍然力求细节真实。很多司法界人士和警察都对该剧赞誉有加,喜欢的人说“这就是真实”,不喜欢的人则批评它“像教育课多过像电视节目”,但是极少有人质疑该剧的真实性。
《法律与秩序》的灵感来自五十年代的电视剧《逮捕和审判》。主角有四个人,包括两个警察搭档和两个检查官搭档,每集故事分两个部分,一半叙述警察调查案件、逮捕嫌疑人,另一半叙述检察官准备控罪、与罪犯代表律师谈判,直到最后上庭。
《法律与秩序》与其它警匪电视剧最大的不同是,它把焦点完全集中在司法程序中。人物的老婆小孩女友男友爸爸妈妈之类绝不掺和,爆炸、飞车、追逐、打斗、枪战之类的场面也极少出现,作为主角出现的两个警察在整整22集里一枪都没有开过,查案全靠两条腿一张嘴。而相信所有对公检法部门的人都会认同,这才是法律系统真实的运作方式。最绝的是,该剧的许多故事都直接来自报纸的社会新闻,所以在某些集的结尾,才会出现这样的字幕:“本集故事受某某案件启发,但人物与具体情节都纯属虚构,绝无影射涉案人士之意”。
根据美国最权威的尼尔森收视率调查,《法律与秩序》在刚刚开始播映时排在当周所有节目的第77位,但NBC电视台认准了该剧的独特魅力,坚持继续下去。从第二季开始,《法律与秩序》的收视率直线上升,迅速攀升到前十之列,并在此后的十四年中始终没有跌出前二十名。更令人惊叹的是,这一奇迹是在戏中的“司法人员”不断换血、15年先后有二十多人担当过主角的情况下实现的。可见,该剧吸引观众的法宝,不是明星,而是“戏”。